2015年重庆首届“家园杯”象棋公开赛
赛况报道
2015年重庆首届“家园杯”象棋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赞助者:重庆著名象棋活动家周邦恒先生
二、组委会:周邦恒、杨剑、陈颖、胡智慧
三、比赛时间、地点:2015年6月20-22日在重庆象棋家园举行。棋手现场报到交费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下午14:00-20:00。首轮比赛时间为6月20日上午8:30,预计比赛结束时间为:6月22日下午13:00点。
四、竞赛办法:执行《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试行)》;采用11轮积分编排制(第8轮结束后,前八名进行交叉淘汰,决出最终1—8名,其余棋手继续沿用积分制);基本用时40+5。
五、参赛资格:象棋大师和特大、省市级冠军、重庆市级名手、重庆市各区县冠军、女子棋手和少儿棋手均可报名,所有报名棋手须经组委会审核并在广东象棋网上最终公布后方可报到实际参赛。本次比赛因场地有限,总名额限制在100人以内。市外限报40名,重庆本地60名,额满为止。
六、报名办法:报名费每人100元。请将本人姓名,籍贯,性别,联系方式等详细个人信息以手机短信方式发送至王钊远(逍遥君子)手机13883873280或者发送QQ信息,微信信息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委托其他人报名无效。
七、奖励办法:奖金总计40100元。其中:
1、公开组奖金合计29700元。第1名10000元;第2名5000元;第3名3000元;第4名2000元,第5名1500元;第6名1000元;第7、8名各800元;9-12名各600元;13-16名各400元;17-24名各200元。
2、重庆本地组奖金合计7700元。第1名2000元;第2名1500元;第3名1000元;第4名800元,第5名600元;第6名500元;第7名400元;第8名300元;第9-10名各200元;第11-12名各100元。
3、少儿、女子组奖金合计2700元。第1名800元,第2名600元,第3名400元,第4名300元,第5名200元,第6名200元,第7名100元,第8名100元。
4、混合比赛,分组排名,可以重复领奖。
七、相关费用:参赛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棋手须提前办理保险,否则参赛期间发生伤病及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八、未及时签到交费者或不服从安排者不准予参赛。
九、由胡智慧担任裁判长;黄仁清、王钊远、王雪影担任副裁判长;王钊远担任编排长;周淑亮、朱俊峰担任裁判员。
十、网络报道:逍遥君子(王钊远)。
十一、组委会行使仲裁委员会权利;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组委会。
2015年重庆“家园杯”象棋公开赛组委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2015年重庆首届“家园杯”象棋公开赛
补充规定
一、棋手报到:请参赛人员于2015年6月19日下午20时前到重庆象棋家园签到交费。因故需次日早上8点半前赶到的,须提前电话确认,否则不予编排,责任自负。没有报名的一律不得参赛。
二、竞赛办法:
1、执行2011象棋竞赛规则。
2、采用11轮积分编排制。用时:40+5。
3、比赛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同,按以下顺序区分:累进分、胜局、犯规、后走局数,如无法区分,则除去第一轮得分进行比较,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4、比赛日程:6月20号上午9点开始1-2轮;下午13:30开始3-4轮;6月21号上午9点开始5-6轮;下午13:30开始7-9轮;6月22号上午8:30开始10-11轮;。
5、最后3轮前8名自动交叉淘汰。淘汰赛排名靠前的棋手首盘执先(30+5),胜方晋级,如果弈和换先加赛快棋(10+5),若再弈和,预赛名次列前者晋级。
6、实行末尾淘汰制,第8轮开始,每一轮淘汰成年男子棋手6名,少儿和女子棋手不淘汰。
二、其它规定:
1、严禁20回合内无故协议和棋或无故认输。20回合内遇到不变作和局面,红方必须变招,不变判负。
2、自然限着为50回合。提出方的“将军”着数,最多只计算10着。
3、出现3个循环及以上的“待判局面”时裁判员才予受理。在裁判员裁决后,犯禁方在2个回合内必须变招,否则判负。符合不变作和的“待判局面”允许在2回合内变招。
4、下列情形之一的记犯规1次。
(1)对方行棋时间内,无故提出问题,或者其他干扰对方行为的;
(2)对局过程中无故擅停棋钟的;
(3)提议作和次数超过对方2次的;
(4)违反行棋规定一次的;
(5)没有走棋先按钟的;
(6)未按照规定按时录谱的。
5、下列情形之一,每发现一次扣累进分1分:
(1)比赛期间在赛场吸烟者(含比赛间隙期);
(2)比赛期间高声喧哗干扰比赛秩序者;
(3)当轮比赛结束后责任人不及时录谱者;
(4)当轮比赛结束后双方均未签字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判负:
(1)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15分钟尚未到达其座位的;
(2)有意制造麻烦,无理取闹的;
(3)行棋期间观看或接打手机的;
(4)一盘棋犯规达到3次的;
(5)出现“不应将”、“送吃老将”等自杀情况的;
(6)擅自关闭计时钟的;
(7)违反行棋规定2次的;
(8)其它影响正常比赛秩序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下轮比赛资格;
(1)为棋手支招的;
(2)干扰比赛且不听劝阻的;
(3)利用高科技舞弊的;
(4)下假棋的。
8、为保证赛场秩序和规避作弊,比赛时棋手必须关闭手机。
9、比赛结束后,双方主动找裁判在成绩表上签名认可。
10、严禁在赛场议论比赛对局或高声喧哗。
三、要求前10台和大师所在台次必须录谱,由胜方录谱,和棋由红方录谱,每缺录一次记责任人犯规一次,并扣累进分1分。鼓励其他台次棋手对精彩棋局进行录谱。
四、此《补充规定》未涉及到的事项以《竞赛规程》和《象棋规则》为准;本《补充规定》与《竞赛规程》或《象棋规则》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五、此规定未尽事宜,另行临场通知或裁判长酌情处理。
六、此规定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2015年重庆首届“家园杯”象棋公开赛组委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第三轮重庆张勇对阵四川孙浩宇.jpg
孙浩宇大师.jpg
重庆棋王张勇.jpg
刘俊达对阵张勇.jpg
黑龙江刘俊达.jpg
重庆张勇.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