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象棋儿童赛(北方赛区)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盘锦鹤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幸福小学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8月14-17日,在辽宁省盘锦市举行。
五、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行业体协,市级及以上象棋协会,“全国象棋之乡”、“全国象棋基地”、“全国象棋特色学校”和经中国象棋协会审核批准的单位。每单位须报领队1名。
六、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项目:男、女个人赛,团体赛。
(二)男、女各分4个组别:
甲组:2008年1月1日以后2008年12月31日前出生;
乙组:2009年1月1日以后2009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丙组:2010年1月1日以后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丁组:2011年1月1日以后2013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七、参赛资格:
1、甲组:须持有中国象棋协会六级棋士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或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
2、乙组、丙组:须持有中国象棋协会十二级棋士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或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最新《象棋竞赛规则》(2011)。
(二)各组比赛的轮次视报名情况在技术会议上宣布。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女个人组:不足40人,录取前六名;40人以上(含40人)录取前八名;60人以上(含60人)录取前十二名;80人以上(含80人)录取前十六名;人数过百的组别,可增加获奖名次至三十二名。
(二)团体各组录取前六名。团体名次由各组成绩最好的二男一女队员名次之和产生。
(三)设“最佳赛风奖”、“精神文明运动队”等奖项。具体评比办法另行通知。
(四)可根据最新《中国象棋协会棋手技术等级条例(试行)》,申请相应技术等级称号。
十、报名、报到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赛风赛纪委员会工作
(一)由中国象棋协会选派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和部分裁判员,担任赛会工作。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并于赛前15天将裁判员名单报到中国象棋协会审核。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赛风赛纪委员会按《象棋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修订)》负责处理各参赛队、棋手和裁判员出现的赛风赛纪问题。
(四)技术会议定于赛前一天晚19∶00召开,各参赛单位须由领队或教练参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联席会召开时间为报到最后期限。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
附件:
2018年全国象棋儿童赛(北方赛区)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