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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棋专业网站,人气最旺的象棋论坛之一,提供最新象棋棋谱、直播、比赛资讯、棋手资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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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帖]寻幽探胜 适情雅趣(附图)

1楼
浮生半日闲 发表于:2007/1/29 4:29:00
 http://www.ldwb.com.cn/template/23/file.jsp?cid=50&aid=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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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国际裁判 刘国斌

    笔者发自肺腑地热烈欢迎列位亲朋旧友光临这里。这片温润的沃土,虽说仅只是广阔弈林之中一个小小的角落,却因其地势险要,风光奇异,内涵深邃,而久已脍炙人口,历来赢得读者的由衷赞许。听一些多次身临其境的熟客荐介,此间当属胜境,满园芳菲,馨香四溢,瑰丽多姿,美不胜收。更兼园内汇集天时、地利、人和,集诸家之长,匠心独运,极易诱发涉足者的猎奇心理。试想,刚刚还是云淡风清、碧空如洗,刹那间竟自雷雨交加,惊天动地;明明望上去是一马平川,临到近前却怪石阻路,浓雾遮目,令人进退维谷,间或还会邂逅俊男靚女,隐现出没,时疾时徐,或众或寡,来不知何处,去不知何往,光天化日之下,无异鬼魅,面对如此神秘氛围,谁能不怦然心动?据说,凡曾经体味过这种诡异场景的人士,一般都会产生某种类似观看恐怖电影,听人讲鬼故事一样的心态——对其又怕又爱,又爱又怕,因怕生爱,甚而久触成瘾,无力自拔,精神受挫,在其诱迫之下,终生努力搜集有关资料,钻研不辍!
    但也确实有人经受不住强烈刺激,一时失去自我,显现认知障碍。平日挺精明的一个人,偏在此时此刻转不过弯子来,面对虚幻景象,仿佛踏进了《红楼梦》里的“太虚幻境”,可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时有还无”,弄得真伪莫辨,混沌一片,短期之内真还不易复苏。尤为严重的是,有的好长时间处于迷乱状态,且又自视甚高,坚称自身灵智空明,毫无不适之感,从而婉拒众多友好善意呵护救治之举。如此讳病忌医,委实使人爱莫能助,痛心慨叹。
    写到这里,那位北京老乡说了,我憋了半天没好意思搭茬儿。听你自说自话,还越说越热闹,文绉绉地撰了一大篇,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是越听越玄乎。干脆说吧,我是一句也没听懂,谁知道“棋例”到底是个什么物件?
    问得好!且听在下一一道来。由于来此一游的嘉宾,象棋水平参差不齐,内中不乏高手。但也不能忽略,有人刚入门,有人至今尚不得其门而入。对此,本人在这里除了表示欢迎,热望初学者尽快“赶赶趟儿”,敞人有义务运用深入浅出、雅俗共赏的语言文字,循序渐进、按站点顺序依次将有关事宜解说清楚。敬请大家严格监督,适时提供合理化建议,以便逐步改善。(1)

特级国际裁判、原中国象棋协会秘书长

刘国斌本期起开讲棋例

    从本期起,本刊开辟“棋例人生”专栏,特邀象棋特级国际裁判员刘国斌撰稿。作者将从他的特殊视角对棋例棋规进行讲述,希望棋迷朋友能够从中得到启示和借鉴。本刊欢迎争鸣文章。
    刘国斌,河北乐亭人,1932年出生,195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学院,曾任国家足球队守门员、国家体委棋类办公室象棋部主任、中国象棋协会秘书长,象棋特级国际裁判员。曾主持修订1987年版《中国象棋竞赛规则》。编者

2楼
浮生半日闲 发表于:2007/1/29 4:31:00

http://www.ldwb.com.cn/template/23/file.jsp?cid=50&aid=3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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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棋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起源于古代的“六博”。历经漫长岁月发展,演变成多种棋艺形式,如广象戏、大象戏、小象戏(棋)、七国象戏、宝应象戏等。累经锤炼考验,小象棋脱颖而出,独树一帜,最受广大群众青睐,因而广为流传。至北宋时,规模形制已然定型,与现代象棋完全相同。算来已有上千年的历史。
    不管把象棋看成是文化艺术,象征性的军事战斗,还是体育运动,总之,它都是一种超强智体紧密结合的高级“游戏”形式,这是勿庸置疑的。众所周知,凡是游戏,必须建立完善的游戏规则,愈是高级,愈是需要。否则,将难以顺利进行下去。
    那位高个子朋友举手提问,既然象棋已经流传千年之久,总该整理保存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竞赛规则了吧?遗憾的是,话虽如此,事却不然。截至今日,在屡遭巨变,劫后余生,尚能珍藏至今的数十种木刻本及手抄本象棋古谱中,有关“棋例”的内容,竟是凤毛麟角,至为罕见。只在清代《心武残编》及《梅花泉》二谱的“凡例”内,约略对走棋先后,棋子颜色、棋图印制、着法禁允、和棋种类等项,有所提及。虽也十分难得,堪可作为棋史(特别是棋规发展史)考证的珍贵资料。然而究竟无法取代现今象棋规例的实用价值(关于古代棋规,在此不作赘述。特别国际裁判季本涵先生尝遍览古谱残局,撰成“明清两代象棋棋规初探”一文,爱好者可作参考)。
    现在转回主题。没有规则,无法可依,丝毫阻碍不了两人对坐下棋。为了减少误会和摩擦,只需双方事前协商确立某些具体规定,共同遵守即可。通过多年无数人次的反复实践,玩家发现,别的方面都易解决,惟有一个问题是难上加难。一朝出现分歧,双方吵得红头涨脸,互不相让,无法收场。甚至在情急之下,动手打架,也时有所闻。要是事关博彩胜负,后果更加难料。
    一位急性子的老哥马上就绷不住劲了:那倒是什么问题呢,怎么会这么严重?我告诉您,那就是“双方走子,循环不变”。问题就是这么简单,当事人固然是急赤白脸,火冒三丈,可谁又有这份能耐,上去三言两语这么一说,就给化解了呢?弄不好连调解人都饶在里头,不是别的,你在“拉偏手”哇!这时候有一位白发老者接过话茬:我还是搞不清楚,你给举个例子好不好?好,当然好!我也不用拿棋盘摆棋子了,就拿嘴说,您就能明白是怎么档子事。比方我跟您下棋,我水平比您差,想赢棋很困难,可也不愿意输,嫌寒碜,能对付一盘和棋我就知足了。走到后半盘的时候,我一看自己的棋少子失势,走着齁难受,快离输不远了。我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趁您的老将歪在外面,我立刻用车沉底一将,您非上将不可,我退车又一将,您很快下将,我再一将……就这样将来将去,我也不走别的了,将起来没完。最后我很客气地对您提出来,算和棋行吗?老者脸都变色了,气不打一处来,就好像真有那么回事似的,立马抢着说:“你少跟我来这套,你这叫‘长将不死赖和棋’,这个我懂!”好,这个您懂,我再换个样:我拿车抓您的炮,您就比我多一门炮,这个炮要是丢了,您就别想赢我了,您当然不会白给我一个炮吃。您很轻松地挪了一步炮,我动车接着抓。您又把炮走回去了,我一抓再抓,没完没了……这回总可以算是“不变作和”了吧?老者这次倒不着急了,摇着脑袋平静地说:那也不成,你这是在“耍赖皮”,输不起了瞎捣乱,没法跟你玩棋,下长了非叫你气死不可。(2)

(刘国斌)


    图片说明:刘国斌(右)与著名裁判金启昌(左)、杨敬东探讨棋例

午报记者 张 展

3楼
浮生半日闲 发表于:2007/1/29 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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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先生言之有理,这确实是个纠缠不清的麻烦事。同类事件,在象棋对局中时有发生,历史上不乏先例。早在解放前,从有史可查的三四十年代开始,如广州珠海游艺会比赛中的周德裕与黄松轩、香港孔圣会举办华南象棋赛时的卢辉与周德裕、星洲棋赛时的谢侠逊与陈月樵、南华会主办穗港澳埠际赛时的曾益谦与卢辉、华北名手交流赛中的那健庭与田玉书、陈松顺赴京访问时与张德魁、谢小然游沪时与董文渊等,均曾因见解有异,于赛前、赛中或赛后出现争执。在全国大赛中担任裁判长次数最多的两位前辈泰斗,均曾为此表示感慨,谢小然先生说:“各地棋规、习惯互殊,历史并无统一规定,是以每逢盛大比赛,因见仁见智之不同,辄生争执,形成僵局。棋界名手,以薄故细节,彼此不免芥蒂,至可痛心。”而陈松顺先生道:“象棋虽流行全国,而棋例则向无划一之规定,致迭次棋赛,多引起纠纷。以熟晓棋例善弈驰名之象棋国手而仍不免有所执拗,一般初学者,更不知何所适从矣!”建国以后,也曾发生过几次影响较大,给人留下较深印象的争端,如朱学增与王贵福、蔡福如与胡荣华、宗永生与童本平、张江与李雪松等,都曾引起过多方关注和广泛议论。
    平心而论,事件的表层现象虽似大同小异,而引发的根本原因却并不单一。要想追本穷源,需从四个方面着眼:一是当时缺少统一规则,见解有异时,没有判断标准;二是规则本身存在缺陷,定义不清,、歧义横生,甚至条文之间自相矛盾;三是一些棋手对规则研习不够,理解不深,认识有误;四是裁判员没有很好贯彻“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八字方针,特别是对棋例的掌握使用能力,似嫌不足。
    为加深记忆,让我们重回“事故”现场,观察与此有关的一切,第一个突出感觉,就是所出现的争议,远比简单的长将、长捉要复杂得多。其次发现,不光是单方面有“不轨行动”,那另一方也是动手动脚的,显然在“挑衅”。再就是,两边都有各自的“充分理由”,自信而又硬气;同时,作为“受迫害”一方,都有一肚子“委屈”,急待找人倾诉。讼案一出,“象棋法庭”正式立案,双方各执一词,相持不下,难分原告被告。旁观者悄声低语,莫衷一是。这是就需有身怀真才实学、熟知“法律”条文、实战经验丰富的执裁人员,挺身而出,秉公执法,引经据典,侃侃而谈,进而准确定性,做出最佳宣判。
    象棋裁判的最后裁决,不外乎两种结论,二者必居其一:一种是“双方不变作和”,另一种是“某(红或黑)方必须变着,不变作负”。至此,案件审结,判决结果不再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行使向仲裁委员会申诉的权利。(3)

    图为八十年代,李瑞环同志参加象棋比赛,观棋者为刘国斌(中)。

(本文标题为古棋谱名)

http://www.ldwb.com.cn/template/23/file.jsp?cid=50&aid=31978(刘国斌)

4楼
浮生半日闲 发表于:2007/1/29 4:33:00
  设若当时进行的是一场意义重大的象棋比赛——就只当是“2006世界象棋大师赛”的冠亚军决赛吧,那裁判组的责任可就大了。不出问题的话,指挥若定,平安无事皆大欢喜。一旦平地起风波,就必须当机立断。代表全组共同意愿的裁判长,他的一言能定“休咎”,分量重于泰山。
    毫不夸张地说,涉案双方(包括裁判组的声誉在内)的成败利钝,是非荣辱,全都压在他一人肩上。原因是,其裁决结果会对太多方面造成重大影响:比如当场胜负和、名次、等级分、称号、两万美元奖金归属,以至职务升迁,住房改善、婚恋走向等,莫不与此息息相关。有的赛事还会和全队、全省团体总分及团体名次挂钩,如1987年在广东番禺举行的“第六届全运会象棋团体决赛”中,就曾出现过这样的“惊天大案”。
    分析起来,象棋裁判员的误判,比足球裁判的错罚点球,其性质要厉害得多。后者只有“命运掌控权”的一半,由于射手踢不准,或是守门员的成功扑救,那粒烦人的足球,还未必能进入大门;而前者一经酿成冤假错案,那无辜受害者苦心修炼的数十年内力外功转瞬间烟消云散,湮没无闻。尚不知需要多少时日的闭关顿悟,方能恢复原有的道行法力。这难道还不可怕吗?常有业务不够精炼,信心相对薄弱的象棋裁判员,身处大赛场合时,不由自主地感到“肝儿颤”,是完全应该得到理解和帮助的。
    反过来看,有人从对“棋例”爱怕交加,升华到“嗜痂成癖”的“瘾君子”,上下求索,见贤思齐,终于能够充分享受由此悟出妙谛而滋生的无穷乐趣和成就感,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典型人物如王孔兴、霍文会、杨劲东、徐善瑶等,均属此道中人。
    另据“象坛之星”网站最新报道:上述几位资深“患者”,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大无畏的奋战精神,与病魔进行殊死的抗争,并战而胜之,从而得以“化毒瘾为动力”,“变魔怔为超人”,久病成医,广结善缘,济人无算,著作等身,桃李满门,作出显著贡献,这些人的事迹自拍成影视作品在院线及网上热播之后,其名人效应有目共睹。其绿色收视率、点击率节节攀升。海内外各大媒体竞相转载,极大地鼓舞了青少年一代和广大棋迷与“裁迷”的学习热情。
    据不完全统计,若将“棋例四友”散居全国各地的“粉丝人数”,与当前大红大紫的易中天所属相较,肯定略胜一筹。(4)

http://www.ldwb.com.cn/template/23/file.jsp?cid=50&aid=32374(刘国斌)

5楼
山农 发表于:2007/1/29 8:06:00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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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习弈 发表于:2007/1/29 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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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浮生半日闲 发表于:2007/2/2 19:28:00
微言大义 橘中新趣

http://www.ldwb.com.cn/template/23/file.jsp?cid=50&aid=32753

    事已至此,我有条件正面回答什么是“棋例”的问题了。按照现行规则(《1999象棋竞赛规则》),对“棋例”的释义是:“对局中有时出现双方着法循环不变的重复局面。据以裁处这种局面的规则条例,称为棋例”。
    很显然,“棋例”不是图式,不是举例,而是象棋规则中裁处某种特定局势和着法的法规条款。我们在象棋赛场里,有时能听到这样的对话。就听一个人问:“那边怎么那么热闹,人都围过去了,出什么事儿了?”另一个回答说:“咳,又出了个棋例,还挺不好判的,裁判组正集体研究呢……”我们在旁边听着,觉得后一位说的“词儿”不够确切。“棋例”是规则条款,只有一个,不会有第二个,不然就乱套了,又怎么能够“又出了个棋例呢”?这肯定是表达时的口误。有位爱较真儿的朋友马上就盯着问:那你告诉我应该怎么说?这话还真问着了,笔者得从头说起。
    (一)从什么时候开始叫的“棋例”?
    “棋例”一词,有文字记载的,始见于1950年4月在香港出版的《象棋精华新编》卷一,是陈松顺、苏天雄合编的。当时也叫“棋例规则”,但其内容包括许多方面:如行棋规定,走子时间、注意事项等,不像现今的“棋例”这么单一。该书把发生棋例纠纷的棋图,称作“棋例争讼局”,并撰写游戏文章,开设虚拟法庭,审理“棋例争讼待决案”,以达到提倡棋艺、推介棋规、发挥为“棋例补遗”的作用。现简述一案如下:
    戏拟象棋法庭判决书。棋字第一号,黑方控红方以车长捉黑卒各一着案。
    主文:个别长捉并非将一子长捉,应准作和。
    事实:此案据原告黑方诉据,红方以车长捉黑方五九两路之卒,系犯捉一不捉二之例,应判作负;被告红方辩称,红车之捉黑卒,每子只捉一着,并非一子连捉二着,应当作和,双方争讼控诉前来。
    理由:是局被告红方以车分别长捉五九两路黑卒,每子只捉一着,系属个别长捉,虽乃取巧,但与棋例并无抵触,但既非犯例,应准作和。
    笔者按语:陈、苏两位长者,在建国之前,已于穗港两地从事竞赛裁判工作多年,本书所拟之象棋规例,虽尚处于初始阶段,但从中已可看出未来香港以及亚洲象棋比赛规例的雏形。
    国内的第一本《中国象棋规则》是1956年8月出版的。最初几年的版本,都没有棋例的字样。直到1965年版本,才首次出现了“第四章棋例”的内容。
    (二)当时对“肇事”的棋图怎么称呼?
    从1958年版本开始,把发生棋例纠纷的棋图,称为“疑难棋势”,一直沿用了许多年。大家对那些“惹祸”的棋图,都感觉很难称呼。棋例纠纷,棋例讼案,棋例问题等都显得繁琐。疑难棋势也有点绕嘴。而最顺口的“棋例”二字,却因为“犯忌”而不让使用,憋得实在够难受的,真应了那句俗话:“谁难受谁知道”。直到1999年新规则问世时,特级国际裁判朱宝位先生,体察民间疾苦,感同身受,建议把那种“捅娄子”的棋图,称为“待判局面”,获得批准后,正式列入规则之中。
    (三)现在怎么称呼为好?
    “待判局面”这个学名,既科学又文雅,体现了象棋的艺术品味,解决了长期存在的问题。在口语中,人们依然习惯使用“出了个棋例”这种说法,不容易改过嘴来。愚意还是宽容一些为好,不要过于苛求了。反正大家已经明白来龙去脉,不会把条例和棋图混淆,只要在落成文字时多加注意,也就成了。不知众意如何?(5)

(刘国斌)

8楼
浮生半日闲 发表于:2007/2/9 19:03:00
[转帖]泾渭分明 象戏勾玄

http://www.ldwb.com.cn/template/23/file.jsp?cid=50&aid=33113

    综上所述,棋例范畴是象棋竞赛中最易引爆大案要案的高发地区,因而是不可或缺的根本大法,也是象棋规则的核心内容。象棋裁判界公认,对棋例规则理解与掌握的深广程度,是衡量裁判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之一。
    多年来,经过业内人士和广大爱好者几代人的共同努力,通过大量实践,反复探索,深入挖掘,系统整理,发现“待判局面”的种类纷繁,形式多样,一枚棋子位置的些许迁移,双方同兵种棋子属性的细微改变,都可能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如果仍像以往那样,零打碎敲,就事论事,一图一解,而不尽早建立完整的理论化、概念化体系,将很难解决层出不穷的新问题。
    笔者始终确信象棋“棋例”是一门学术。为此,我认真查阅了关于“学术”一词的定义。《现代汉语词典》阐明为“有系统的、较专门的学问”。而《新华词典》则是“比较专门的有系统的学问”。二者基本同一意思。如以这个尺度来衡量,象棋“棋例”堪称“学术”无疑。甚至可以这样估价,在国家体育总局所管辖的百种以上运动项目的规则中,象棋规则有资格被评为最复杂的一种。作为酷爱象棋事业者,我们既不应“妄自尊大”,也无须“妄自菲薄”,一切顺应“实事求是”的原则,自是正理。
    有人忍不住要问,象棋裁判员裁决待判局面,究竟难在哪里?这个问题,笔者日后自会由简而繁,一五一十地给您讲解清楚,但需耐心等待一定时日。可您今天已经开了尊口,不便拦您高兴,现在先期公布两个棋图和当时的循环不变着法,供您研讨测度。要想解析这两个肇事现场,都存在着相当的难度。但它们的难点不是一码事,而是分别属于有代表性的两大类型:一种是推算着法变化型的,另一种是理解概念型的,二者各有千秋。对待前者,需要裁判员具有较高的棋力,具备较强的分析计算能力;后者则要求对“棋例”中的各种术语定义,有着不容含混的明确认识和高度清醒的分辨能力。否则,难免“惹是生非”。
    在分析案发现场时,有水平有经验的侦察员,都知道执行任务的固定程序——临战“三步曲”。
    第一步:分析判断涉案双方参与循环重复着法的每一步棋,都是什么性质的。是“打”(包括“将”、“杀”、“捉”)还是“闲”(包括“兑”、“献”、“拦”、“跟”)。
    第二步:确定单方的走子性质,是“二打”、“一打一闲”,还是“二闲”。一般情况下,双方循环重复的着法各为两步,在特殊情况下,每方可能多达三四步,因而会形成“长打对长打”、“长打对非长打”、“非长打对非长打”等排列组合形式。中途若有一步不是打,该方就叫做“非长打”。
    第三步:根据“棋例总纲”中的有关规定,裁决为“应由某方变着,不变作负”,或是“双方均可不变,不变作和”(二打或长打为“禁止着法”,否则为“允许着法”)。(6)

(刘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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