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局作品评比初探
朱鹤洲
排局创作,如何评定其质量高低,这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尤其排局创作比赛中,关系到名次的评定,这就显得特别重要。如是指定性质的排局比赛,则评定名次容易。《象棋世界》2005年第3期刊出的第七届全国象棋排局比赛之“石头在,火种不灭”定位图案排局比赛,规定参赛局应是“红先和或红先胜,红先和名次列于红先胜之前;红先胜局必须是连照胜局;且以着法长短决定名次,多者列前。”根据这个规定,参赛作品在正确无误的前提下,除了和棋外,只要观其作品主着法的多少,一下子就能评出名次,既正确又方便。但是,虽属同一类型的排局,然而没有别的规定,例如连照胜局如何评比?有人认为应以连照着数多少为依据,多者名次列前;也有人觉得应以着法的深奥复杂为主。如以前者为主,大家都会运用司空见惯的借力型拟法,如借炮使马、借车使炮、借炮使炮技巧拟局,既可着数增多,又容易拟局,然而删去重复同一套路的着法.剩下的着数就所剩无几了;如以后者为主,有人会说,没有数量就没有质量,当然着数越多质量越好。再如和局如何评比?如以着法多少来评定,那么不少江湖型排局,如马路棋摊上经常见到的“和合二炮”、 “渭滨垂钓”,其主着法都只有12个回合,着数仅是一般性的现代排局创作的一半,但谁能讲其质量不如现代排局创作?因此,各人对排局的创作风格、兴趣爱好和欣赏角度不同,就会得出不同的评比标准。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人各执一词,很难说服不同观点者。如果各种类型的排局作品混合在一起进行评比,则评比的难度就更大了。为使排局作品的评比有个比较明确的标准,使得评出的名次比较公平公正、合情合理,谨提出排局创作比赛评比的六字方针:一、新(棋路新颖),着法要求新颖首创,其程度愈浓愈好,越多越佳;二、深(着法深奥),着法深奥,匪夷所思,且愈多愈好;三、妙(招法精妙),着法精巧奥妙,看后令人回味、拍案叫绝。且愈多愈好;四、多(着数宜多),主着法要多,愈多愈好;五、少(子数宜少),排局的棋子要少;六、美(图势美观),棋图的布子,看上去要美观整洁。此外,所取局名尽可能与整个排局的意图相符合。
除了上面的六字评优标准外,原本考虑还有:走(所有棋子特别是攻子,尽可能都有走动机会),无(无冗子)两条,但常见的字形局、图形局、连照胜局等很难做到这两条,故而删去,不过在评局时,对于不同类型的排局,可作适当考虑。上面六条评分标准,暂不定出具体分类,可视不同类型而有所侧重,如连照胜局通常偏重主着法的长短而定,字形局、图形局的字形整洁、图形美观则不容忽视,如分辨不清字形、图形,因离主题着法再好,都很难得高分。综观长盛不衰的著名古局、江湖排局都能达到上面评分的高标准。
以上所言,仅供读者参考,并祈得到大家的批评指正和宝贵意见。
(发表于《棋友》杂志2012年第1期)
排局创作比赛暂行条例(草案)
棋友排局研究会试拟,供排局界人士讨论
为进一步推动象棋排局创作事业的发展,使广大排局爱好者能够积极地投入到排局创作比赛中来,并使排局创作作品的评比有个比较明确的评判标准,使得评比的名次比较公正公平,
合情合理,现暂时提出排局创作作品评比的八字方针:
一、新(棋路新颖),着法要求新颖首创,其程度愈浓愈好;
二、深(着法深奥),着法深奥,匪夷所思,且愈多越好;
三、妙(招法精妙),着法精巧奥妙,看后令人回味,拍案叫绝,且愈多愈好;
四、多(着法宜多),主着法要多,愈多愈好;
五、走(所有棋子,特别是攻子,尽可能都有走动机会);
六、少(子数要少);
七、美(图势要美观);
八、无(尽可能没有冗子)。
此外,所取的局名尽可能与整个排局的意图相符合。着法中,如有变着的,通常以主着法为主要评判实体,兼顾变着法,且主、变着法结合进行综合评比。这八字评比方法中,通常以前四项为主,后四项为辅。另有特殊规定的,可不依本条例评比。
这八项评分标准,暂不定出具体的排局分类,可视不同排局类型而评分标准有所侧重。如连照胜局,有时偏重于主着法的长短而定名次;字形、图形局的字形整洁、图形美观则不容忽视,如分辨不清字形、图形,着法再好,因离主题,都难得高分;再加七子和局,如存在可有可无的冗子,也要扣大分。(棋友排局研究会试拟)
(编者按:象棋对局,红黑双方只要最终分出胜、负、和,就算完事,非常简单。然而半个多世纪以来,比赛规则一改再改,至2011年再出修订本,大约已修改了十次。排局创作的局型,现有四十多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攻防着法更无定数,花样繁多,奥妙无穷。即使同一种排局的类型,由于各人的局型爱好、创作水平、思维方式、审美角度等等的不同,其评比的要求也就大不相同。可见,比之象棋对局比赛规则,制定一部行之有效的、通俗易懂的排局创作比赛的规则,更是困难重重。
在没有统一的评分标准出台之前,排局创作作品的评比,暂以本条例为准。同时,祈能得到大家的批评指正和宝贵意见,更希望提出新的建议,争取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详细完整、通俗易懂的排局创作比赛规则)
(发表于《棋友》杂志2012年第1期)
以前朱鹤洲的残排局书有那么几本,最近有空就看看的!
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