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中说:
甲方“将军”乙方,以致形成己方的被杀状态,如乙方“应将”的着法不属将、杀或捉,则甲方“将军”这着棋称为“自毙”。
自毙就是:己方走棋后,直接把老将直接送给对方吃掉。跟被杀状态有什么关系?按常理,对方如果放了空心炮,你就不能再弄个炮直接将对方,这样就叫自毙,跟被杀状态就搭不上边。
你将军,他就得应将,轮不到对方走所谓的杀着,怎么能称为自毙行为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7-18 13:41:10编辑过]
是本来没有杀招,因为你走了这招棋,反而出现了杀招,简单的说,就是自己招来的杀,也可以叫自毙。
我是这么理解的!
棋规目前的确有不完善的地方,但这一条,我个人感觉没啥问题!
以下是引用天意如斯在2014-7-18 11:46:00的发言:
是本来没有杀招,因为你走了这招棋,反而出现了杀招,简单的说,就是自己招来的杀,也可以叫自毙。
我是这么理解的!
棋规目前的确有不完善的地方,但这一条,我个人感觉没啥问题!
被杀,是轮到另一方走出才能叫杀,轮到另一方走子,如果他只能应将,就不能叫被杀,因为根本不可能走出来。规则中之所这样硬说,是因为他们总是在维护“下一步开始”的理论主张,不这样解释就难圆其说。
自毙或称自杀,就是走后,直接把老将送给人家吃掉了。
哦。原来你认为自毙和自杀是完全同一个意思。我看,棋规对此是做不同理解的!其实不必较真
以下是引用天意如斯在2014-7-18 12:40:00的发言:
哦。原来你认为自毙和自杀是完全同一个意思。我看,棋规对此是做不同理解的!其实不必较真
这个话是他们在行棋规则中说的啊。
您的意思,我没明白。将4平5为什么是自毙呢?。将4平5是应将,与黑方车马联合叫杀是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是闲。而将5平4,则不一样,这为黑方车5平4叫杀提供了物质保障,这是黑方能叫杀的充分必要条件,这一着应算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7-18 16:49:11编辑过]
其实,做为规则来说,能少一个概念,就少一个;在符合公平、棋理的前提下,能简单就尽量简单。这个“自毙”的引入,并没有给解决实际问题带来什么有效的作用,反而制造了混乱。
裁决,就两条主线贯穿始终,一是、动子走后,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必须有内在的关联,否则不能计算在内);二是、子力价值是否相对另一方受到损失。
拿这两把钥匙解决问题,均会得到圆满答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7-18 16:47:21编辑过]
红方车六平五后表面上看似乎在吃象,但实际上是不能吃,一旦吃象,必成败局。而不吃象,则可以顽强守和。
但所有的规则均没把这个问题的实质说清楚,所以导致过很多争议。例如,我先前的文章中提到的北武当山尚威大师的一局,就是如此,因与裁判理解有异,差点动起手,当时我就在现场。
所以,我建议将此条做适当修改:
占据守和要道的唯一进攻子力,一旦吃掉士象后,若导致必败的局面(即对方形成必杀或必胜的局面),则按闲裁处;但如果吃掉士象后,形成胜势或不改变原有的和棋结果,则按捉裁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7-18 16:59:43编辑过]
且不评论旧规则“杀”的定义是否正确。将4平5与旧规则“杀”的定义是没有矛盾的。旧规则就是使用自毙否定了杀的定性。将4平5当然是应将,但是它也是杀哦。
你直接把将4平5判闲,在旧规则中是没有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