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亚规“任何时候禁止长照”排总纲第一。
而事物总是在不断发展和变化中,自从发明了“炮”,长照对长照不再是梦想。因此有了中规的补丁:任何时候禁止单方长将。
自从发明了“炮”,长照对长捉(这里姑且认为即久逼)也不再是梦想。但这回没有补丁。
“无故”置于久逼之前,自然大有深意。况可捉之子存在多个,可照之子却是始终唯一。
照逼之象,内蕴乾坤。在灵则为龙虎,在朝则为君臣,不可不察焉。
居上以宽,为政以德。故,长照有二允许,长捉有一禁止。
允许长照对长照,允许长照对长捉。其他长照皆禁止。
禁止无故长捉(指被捉方逆来顺受),其他长捉皆允许。
无故就是专门指“长捉[即捉一般子】”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7-23 16:59:35编辑过]
忽忽二年过去了,回视那时发言,颇感牵强,虽有热情,去得也快。而今重到须惊,万事从来贵有恒。
旁者问弈者,中国象棋规则是什么?
弈者曰:禁久逼长照!
我认为这五字是最好的最精简的回答,现在仍然是。
长照,一子或多子连续不断地攻击敌酋行为;
久逼,A子连续不断地攻击B子的行为;
我认为以前的久逼即现在的长捉。
这里关系到中国象棋规则行业标准制订的一个问题。A久逼B,为什么不能是多子久逼B呢?为什么不能是A久逼一颗以上棋子呢?为什么不能是多子循环久逼多子呢?
而上面问题的核心,正“久逼长照”的最大区别所在。也即说,如上面久逼的定义标准成立,那么除长照外,所有的禁止循环中,规则只会处理某A长捉某B的棋例,而不会也没有必要处理其他类型的任何棋例了。
现代中规幻想面面俱到,实际上不可能实现。手握沙越紧,沙越易漏。大气磅礴的本质,是中国象棋的特点,它决定了一切。
走动一子或多子的“长将”、或“长捉一子”,似均属“久逼长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