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象棋国家级裁判员晋级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赛训练处,总政军训处、总政宣传部,各行业体协: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和中国象棋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规定,我协会定于2016年4月6日至4月9日,在广东深圳坪山新区举办全国象棋国家级裁判员晋级培训、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象棋国家级裁判员晋级培训、考试
(一)培训时间:4月6日至9日
(二)报考名额:每个单位限报4人。
(三)报考条件:
1、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
2、晋升一级裁判达2年的裁判员;
3、两次以上担任全国性比赛裁判员或一次以上任省级比赛副裁判长以上职务。
(四)报名材料:
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1)一份、《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附件2)每人一份,经所属体育主管部门推荐并加盖公章;报考人身份证和一级裁判员证书复印件;白底彩色免冠二寸照片2张;相关技能证书复印件。
(五)各单位可在报考4人中推荐1人参加由中国象棋协会安排的裁判员实习(7天),实习期间食宿费用由中国象棋协会负担。
二、报名办法:
请相关单位于3月23日前将相关书面材料汇总寄至中国象棋协会,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中国象棋协会邮箱:zgxqxh@163.com 。
地址: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象棋部 邮编:100061
联系人:陈环宇
电 话:010-87559137 传真:010-67115732
三、培训日程安排:见附件3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