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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探讨棋规问题

1楼
longsheng1966 发表于:2011/4/20 15:21:00

象棋竞赛规则是象棋的比赛方法,我们认为有些地方存在问题,在这里指出来与各位一起探讨。

问题1  对名词解释不清,有以概念解释来说明规则的问题,例如第三条对将死和困毙的解释中-------3条 将死和困毙 

  3.1 一方的棋子攻击对方的帅(),并在下一着要把它吃掉,称为照将,或简称照将不必声明。

  被照将的一方必须立即应将,即用自己的着法去化解被的状态。

  如果被照将而无法应将,就算被将死

3.2       轮到走棋的一方,无子可走,就算被困毙

    在这里前面的解释我们只能理解为是对“将”,“照将”的解释,而以概念解释来说明将死的方法在逻辑上说不过去。

问题2  对概念的认定出现模糊的概念,存在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如第三条中-----如果被照将而无法应将,就算被将死

3.3        轮到走棋的一方,无子可走,就算被困毙

   在这里出现的“算”是什么概念,将死即为将死,怎么可能有“算”将死,因为算是一个大概的概念,而一个规范的说明中不应当有模糊的概念出现。

2楼
longsheng1966 发表于:2011/4/20 15:22:00

问题三  把不能并列的概念并列,使规则判断不严谨出现的标准模糊化,如----4条 胜、负、和

  4.1 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输棋(),对方取胜:

  4.1.1 帅()被对方将死

  4.1.2 走棋后形成帅()直接对面。

  4.1.3 被困毙

  4.1.4 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走满规定的着数。

  4.1.5 超过了比赛规定的迟到判负时限。

  4.1.6 走棋违反行棋规定。

  4.1.7 走棋违反禁例,应变着而不变。

  4.1.8 在同一棋局中,三次犯规

  4.1.9 自己宣布认输。

4.1.10 在对局中拒绝遵守本规则或严重违反纪律。

3楼
禁禁 发表于:2011/4/20 18:50:00
 吹毛求疵

4楼
邱楚浩 发表于:2011/4/20 1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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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专派彩金的水鱼 发表于:2011/4/20 20:11:00
用户已锁定!
6楼
邱楚浩 发表于:2011/4/21 1:00:00
 楼主连半桶水都没有,却在拼命晃荡,不懂装懂!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7楼
longsheng1966 发表于:2011/4/21 18:08:00
以下是引用专派彩金的水鱼在2011-4-20 20:11:00的发言:
  楼主连半桶水都没有,却在拼命晃荡,不懂装懂!

那句算如果在法律上来说,就是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你杀了人,可以这样说,算你杀人,法律要怎么判?

8楼
zhengxj 发表于:2011/4/23 6:23:00

法律上杀人也分多种...自杀、仇杀、情杀、精神病杀、自卫杀.

自杀和精神病杀,不算杀人,虽然确实杀人了.

不管象棋还是法律都是人定的,

没人就没法律,没人也没象棋.

科学发展观也是以人为本;略.

这个“算”字不但不是模糊,相反,是准确.

9楼
邱楚浩 发表于:2011/5/17 1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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