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象棋规则【包括87规则、99规则、2007规则(试行)、
2010.5.5.规则修订版和2011.4.15.规则(试行)】它们的错误究
竟是什么?
象棋着法分类的基本依据不一,象棋着法作用关于攻击作用
和非攻击作用判定的基本依据不一。这是旧象棋竟赛规则产生错
误的根源。
旧规则的错误非常严重,主要是逻辑上的错误,旧规则中的
许多条款和概念违反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理由
充足律。
旧规则定义要杀,也称为杀,或称为杀着。注:此定义摘自
屠景明著《中国象棋词典》第49页:杀 也称“要杀”。术语。
指对局中下一着要将对方“将死”。
这在逻辑上已到了荒谬绝伦的地步。我们可以作出简单推理
即可明白:既然捉和要捉不一样,将和要将不一样,那么杀和要
杀不可能一样。
旧规则中杀着:凡走子企图在下一着照将或连续照将,将死
对方者,称为杀着,简称杀。注:此定义摘自《象棋竟赛规则修
订版》(2010年5月5日修订)
“企图在下一着照将……”, 象棋规则是法律性条款,众所
周知,法律性条款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非常重视因果关系和事实
依据。这里的在下一着照将并不是该方在正常情况下能够得到的
权利(注:它只不过是该方主观设想的一着棋,在实际过程中该
方基本上无法走到。), 既然该方基本上没有权利走出这着棋,
那么要求该方完全承担这一着棋所产生的“后果”显然是不公平
的。旧规则把大量的所谓的杀着的着法作用判定为攻击作用,明
显违反形式逻辑的理由充足律。
面对现行规则的判决,辩护“律师”有理由提出申辩:你凭
什么判断我走出了“下一手棋”?
事实充分证明,旧规则中所谓“杀着”,目前除了用“自毙”
条款否定它的攻击作用以外,还有大量的“杀着”,它们的着法作
用并不具有攻击作用。
旧规则捉着的概念基本也是这样以所谓的“下一手棋”再加
上一些限制条件然后再进行一番“推理”得到的结果作为判决依
据的。抽着的定义也是这样。简而言之,它们是以所谓的“二手
棋”再加一些限制条件下的“效率”作为判决依据的,然而,旧
规则中的“兑”和“献”却是以所谓“一手棋”再加一些限制条
件下的“效率”作为判决依据的。这就造成象棋着法名称的判定
所依据的前提条件不一。使得旧规则中这些着法名称的定义条款
明显违反形式逻辑的同一律和理由充足律。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秦代,人们就已经明白,制定规则和
法律必须要使用同一个尺度,即国家必须要使用统一的文字,使
用统一的货币,使用统一的度量衡等等。【注:《礼记- 中庸》
(书同文,车同轨。)】
判断问题以多种前提条件作为标准,就称为“多中心论”。
众所周知,现代的美国在处理和判断某些国际性问题(例如人权
问题)时就经常采用多重标准,对别国的人权问题说三道四,在
国际有关人权会议上曾引起大量争议和许多国家的强烈不满。中
国外交部发言人曾说:“我们奉劝美方多反省自己的人权问题,
不要以‘人权教师爷’自居,……。”,习近平访美,告诉美国
人,在人权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很好地回答了美国人
对于中国人权状况的攻击。文革期间的两派辩论,辩着辩着,跑
题了,双方辩论的中心问题变了,这就出现了多中心,不但原来
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又出现了新的争议。世事千差万别,有些
允许有多中心,但规则属于法律层面,对于某一个规则而言,必
须严格禁止多中心。
旧规则中的将着、杀着、捉着、抽着、兑着、献着、拦着、
跟着等等,它们在逻辑上都是有问题的。
乍看起来,它们“面面俱到”,似乎各有“标准”。但是它们
都没有一个“客观标准”。在这些所谓标准之间有许多互相包裹
又互相渗透,剪不断,理还乱。在裁判执裁的实践过程中,有人
说应该判“捉”,也有人说应该判“兑”的个例,时有发生,争
议不断。它对于象棋走向世界有着极大的负面影响,正确的象棋
规则,对于象棋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将起着决定性的作
用。目前象棋的“一棋两规”极大地阻碍了象棋的发展,造成一
棋两规的根本原因是中国没有向世界提供一个合理的象棋竟赛规
则,现在,有不少人只是在那里空喊统一象棋规则,如果中国能
够亮出一个令世界感到满意的象棋规则,到了那时,有人想使得
象棋规则“不统一”都很难很难。
旧规则将着的定义:凡走子直接攻击对方的帅(将)者,称
为“照将”,简称“将”。
“凡走子……”,该定义在逻辑上应该包括“棋盘上所有”
的“子力”在内,即应该包括将(帅)本身在内,它应该包括将
(帅)直接瞄准对方的“帅”(将)。而现行规则的将着概念恰恰
把这一点排除在外,这样在逻辑上就形成了“盲点”。它人为地
缩小了将着概念的“定义域”。从这个意义上说,旧象棋规则中
的将着概念是一个典型的假命题。当然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并不
在于该定义本身的文字表达,而是在于规则对该概念的释意。
千万不要认为这个错误并不太严重。事实上,正是旧规则的
所谓“将帅不能直接见面”、“禁止自杀”等等,它给象棋规则
直接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集中现行象棋竟赛规则存在大量的争
议,都与这个问题紧密相关。
中国几千年,主流社会对于科技进步一直缺乏应有的足够重
视,这是中国近代科技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封建制度统治
下的必然结果。从哥白尼的“日心说”到伽利略的“自由落体运
动定律,从电灯、电话、电报,到蒸汽机、电机、火车。从数学
的微积分到物理学的相对论、量子力学……。其中没有哪一项科
技发明,中国是“有一份”的。直到英帝用鸦片和大炮打开了中
国的国门,这时一些人还认为中国本来就是世界的“中心”,另
有一些中国人才不得不思考这样的问题……中国人曾经发明了火
药,为什么就没有英国的坚船利炮?。
中国传统学问偏重于人文哲学,各个朝代把“孔孟之道”、
“四书五经”作为最高学问,教育制度里缺乏自然哲学的内容,
传统科学缺少准确的逻辑推理的传统。封建帝王专制产生的社会
意识形态轻视逻辑推理论证,他们认为形式逻辑并没有什么“实
用”价值,还不如中国古代的阴阳五行学说和封建迷信,他们排
斥逻辑推理论证,相信诡辩术,相信“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
进来”,这些人,他们热衷于搞诬陷超过相信事实。在自然科学
领域,他们对逻辑推理论证同样不屑一顾,清代数学家梅文鼎曾
侃称几何学是“勾股术”,夜郎自大溢于言表。即使在当代,还
有许多国人对逻辑研究并不感兴趣。
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本质上就是“王法”,根本没有什么公
平公正公开可言,它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以“株连九族”的具体
内容为例,究竟怎样株连,法律具体条款内容现在很难找到,对
于一般平民百姓触犯谋反罪株连到的人当然是无法逃脱封建法律
制裁的,但对于皇族成员犯谋反罪来说,怎样株连,那要皇帝说
了算。武则天治太子李贤之罪决不会株连到她自己,汉武帝治淮
南王刘安之罪也不会株连到他本人。尽管该法律条款内容明显违
反逻辑的同一律,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封建专治制度,他们还是
对该条款的具体内容情有独钟。历代封建法律把“株连九族”的
具体内容不写进法律,实行暗箱操作,目的在于推行愚民政策,
掩盖封建法律的不公平。这是封建专制社会法律的“多中心”。
也是封建法律关于该条款具体内容现在很难找到的原因所在。
多中心也是军事指挥中的大忌,前人早就悟出了“将在外,
君命有所不受。”1949年国民党在大陆政权的丢失,除了某些政
治方面的因素以外,蒋介石“一竿子到底”形成的多中心军事指
挥,无疑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现行的象棋规则关于棋案例判定原则的错误,其历史根源可
以追溯到中国 2000多年封建社会的“王权至上”的思想残余。
现行的象棋规则中,败局并没有将帅被吃的着法。这与古代象棋
规则制定者对封建帝王的恐惧心理不能说没有关系。这并不是说
现行象棋规则就是按照封建社会法律制定的,而是说这种法律的
指导思想早已深植于中国民族文化的潜意识之中。旧象棋规则在
逻辑上的错误也是“多中心论”。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
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统治者除了“王位”本身“不搞多中心”以
外,他们在其它的领域都热衷于搞多中心论,搞特权化。
判定棋案例,除了着法作用作为基本依据以外,不能再以其
它的标准作为基本依据。在循环不变的棋例着法中,如果双方着
法的着法作用都具有攻击作用,那么就应该判决双方不变作和。
否则该条款就是特权条款。
旧象棋规则中有大量的特权条款:将(帅)捉子、兵(卒)
捉子、作根捉子一律判捉、得不偿失又可以不判、从没有捉到捉
一律判捉,将和未过河兵卒不算子、谋和前提下副带捉士象不算
是捉、自毙、自负、优先考虑兑、捉兼兑只考虑捉不同子、2011
规则又考虑什么联合捉车、联合捉无根子等等。亚规中竟然还有
专捉“蹩腿马”的条款。规则中只要有一个特权条款,规则就会
产生混乱。何况旧规则中有那么多的特权条款,其混乱程度可想
而知。那么多的特权条款到底以哪一款为主?神仙来了也无法说
清。中国社会从春秋战国的诸侯割据到民国时期的军阀割据,虽
然中国很早就有盲人摸象的寓言,但是同时也有一种喜欢站在局
部一亩三分地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制定规则和法律的劣根性。这
也是旧象棋规则产生错误的历史根源。旧象棋规则的制定者的主
观愿望是想修补某些条款产生的缺陷,可是这些条款之间都有着
不同程度的互相否定的倾向和互相矛盾的因素,所以到后来大都
是越描越黑,事与愿违。这是违反传统逻辑的必然后果。
旧规则中的所谓棋例总纲条款:“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单方面长将。”该条款明显违反形式逻辑的同一律。因为它使用
了除攻击作用以外的其它标准作为判决棋案例的依据。所以,现
行象棋规则的该条款是典型的特权条款,特权条款必然破坏象棋
规则的合理性。所以,要使得象棋规则达到公平,取消一切特权
条款才是唯一的选择。取消一切形式的特权条款无论是对于象棋
规则本身,对于当今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的建立,对于科学发展
观的以人为本深刻内涵的拓展,都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
历史意义。
形式逻辑是一门以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
也涉及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概念、判断、推理是形式逻
辑的三大基本要素。概念的两个方面是外延和内涵,外延是指概
念包含事物的范围大小,内涵是指概念的含义、性质;判断从质
上分为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从量上分为全称判断、特称判断和
单称判断;推理是思维的最高形式,概念构成判断,判断构成推
理,从总体上说人的思维就是由这三大要素决定的。它要求思维
满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理由充足律。这四条规律要求思
维必须具备确定性、无矛盾性、一贯性和论证性。
废除“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单方面长将。”决不是怂恿
这种现象在待判局面中大量存在,用不着担心,被纠正的象棋着
法作用关于攻击作用的概念本身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使用棋例总则的“重判”公理:“单方着法作用均具有攻击
作用,判定该方不变作负。”这个公理可以大量地消灭掉旧规则
中的所谓“单方面长将”。但是,这种“单方面长将”,在逻辑
上并不能做到“绝对根除”,原因很简单,这是形式逻辑和象棋
规则本身要达到公平公正的需要。
旧规则在着法作用概念释意上也使用了多重判定标准,一会
儿说“将、杀、捉统称为打”,接着又使用其它的判定标准来加
以否定,这就明显违反了同一律。什么【“自毙”应将产生的杀
又可以赦免。】,什么【副带的捉士象不算是捉……。】,一
会儿说【得子判捉。】,即把所谓得失子作为判定标准,一会儿
又说【不得子也要判捉。(什么用根捉子,一律判捉。)】,当
说不清“子力得失”的情况下,就说“价值浮动”,关于“得子
判捉”的“拆棋”,旧规则除了将着不拆棋以外,其余的几乎全
部进行拆棋,杀也拆(“自毙”条款)、捉也拆、抽也拆、兑也
拆、献也拆、拦也拆、等等。由于旧规则根本说不清关于着法作
用中攻击作用(打)的定义,在2007 象棋竟赛规则(试行)版
中取消了“打”的概念,当然,取消“打”是不能解决旧规则根
本问题的,不去想办法解决问题而是采用回避问题的做法,这只
是一种驼鸟政策,当然也是不可取的,因为象棋规则理论的核心
问题就是着法作用中攻击作用和非攻击作用的概念,这是任何象
棋规则想回避也回避不了的。也就是说,必须要给出关于攻击作
用的准确定义才能解决象棋规则的实质性问题。纠正旧象棋规则
的错误其实就是解决“多中心”在逻辑上产生的混乱,抓住了该
问题的本质,具体的解决办法就会变得十分简单。
为了纠正旧规则中关于着法作用(即着法具有攻击作用和非
攻击作用)定义的错误,首先必须要重新定义象棋着法。要采用
子力相对位置关系作为判定象棋着法的唯一客观标准。
旧规则除了上述着法名称和着法作用的逻辑错误以外,还有
在规则中出现频率最高的,那就是“根”的概念。象棋规则中根
的概念非常粗放和不严谨。它和旧规则“得子判捉”的“原则”
形影不离。也是旧规则赖以存在几十年的所谓理论基础之一。
图1局面反复不变的着法是:
车七平六 车4平3 车六平七 车3平4
全国“四运会”象棋项目裁判组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讨论最后
认为:这个兵是“无根”的。由此判定车3平4是打。其实,这
里的“兵”是典型的暗根子(它和“征西局”中的“兵”的性质
是相同的),如果黑方走出车4进3 则车七进二 车4退3 车
八进九 至此黑方再无解着。
所以,旧规则用“根”的定义是说不清楚象棋着法作用的。
根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象棋俗语而已,“根”不但有明根暗根之
分,还有多根少根真根假根之分,它是不能作为象棋规则法律条
款语言使用的。凡是存在争议的概念都不能作为规则条款语言。
图1
根只是粗略说明该子是否存在保护。至于保护到什么程度,并没
有什么严格的界定,只是说“不被将死”,到底多少步被将死?
并没有规定。这里兵明显受到红方双车的保护。黑车若吃兵,不
但黑车将要被红方“吃回”,牵连到将也要一起被吃。这样的兵
是“铁兵”,能够说它“无根”吗?
然而,旧象棋规则就是要在“根”的概念上大做特做文章,
这也是旧规则产生很多争议的原因之一。
对于旧象棋规则,只要把象棋着法名称的命名方法向正确方
向改一改,把象棋着法作用的定义向正确方向改一改,旧规则根
本就不能解决的难题都可以一一轻松搞定,这就是科学的力量,
这就是正确逻辑的力量。
具体方法和措施是废除旧规则任何形式的所有特权条款,采
用四个象棋着法名称(将着、要将着、捉着、捉兼要将着。)全
部覆盖过去八个象棋着法名称。以要将着去覆盖过去的抽着、无
抽着、杀着。以重新定义的捉着去覆盖过去的捉着、兑着、献着
以及某些拦着和跟着。仅仅保留过去捉着的名称,对它原有的定
义内容进行颠覆性的改造和革新。
采用集合的概念表示象棋着法,这是象棋规则理论的重大创
新,过去的规则在动子、静子的问题上也是争议不断。旧规则甚
至使用什么动子、静子的区别作为判决某些棋案例的标准,这将
引起更多的争议。事实上,动子、静子是有区别的,但是,旧规
则无法说明它们的不同之所在。
采用一个基本定义条款(关于象棋着法中元素具有攻击作用
的定义条款)和三个判定公理条款【1.象棋虚拟着法(俗称为拆
棋着法)是否会产生明显失势的判定公理、2.象棋着法中元素的
着法作用的判定公理,简称为重判公理、3.棋案例总则的判定公
理,简称为重判公理。】判决所有棋案例。
中国应该交给世界一个合理的象棋规则。中国也一定能够交
给世界一个合理的象棋规则。
象棋着法
照将
甲方走子(或是相关子)瞄准乙方的将(帅),涉嫌要在下
一手吃掉乙方的将(帅)。这种着法称为“照将”、“将着”、
“照着”,简称“将”、“照”。
将着的性质:
将着的存在和判定只涉及走出将着的子力和对方将(帅)之
间的局部关系,与其它任何因素无关。
将着的存在是象棋规则法律意义上的存在。
图2
图2轮到黑方走棋,面对红方的将着,虽然黑方已经没有什
么好的办法挽回颓势。但是,根据象棋对局确定胜负基本原则之
一:首先吃掉对方将(帅)者为胜局。当然确定胜局并不是只有
这一种方式。红方在没有吃掉黑将之前,裁判和红方都不能宣布
红方已经获胜。黑方还存在着机会,因为象棋对局并不存在禁止
着法,对于图1局面黑方可以“不应将”。根据将着的性质,图
1局面黑方存在着车3进7和车3平5的将着。当然,在图1局
面下,黑方是否会走出车3进7或者车3平5,那是黑方选择的
权利。车3进7和车3平5是将着的判定只涉及到黑车和帅之间
的局部关系,也就是说,尽管红方已经率先走出将着,但是,这
并不影响黑方车3进7和车3平5同样也是将着的判定。
图1局面,黑方可以应将走出将6平5,根据将着的定义黑
方走出的将6平5 它也是对于红方的将着。废除旧规则中所谓
的“禁止将帅对面”和“禁止自杀”条款。对于旧规则中所谓的
“困毙”,被困方可以选择“认负”,也可以选择走子。
将着的概念是集合。
该集合的元素包括走动子的“将”和未走动子的“将”。
注:“将着的存在和判定”是象棋规则理论的核心理论问题
之一,它是要将着着法作用判定和推理过程中的重要前提条件之
一。是对旧象棋规则关于象棋着法错误理论的否定。
涉嫌要将着
甲方走子(或者是相关子)预位瞄准(即预先一步瞄准)乙
方的将(帅),涉嫌要在下一手走出对乙方的将着,这种着法称
为“涉嫌要将着”,简称为“要将着”、“要将”。
要将着的性质:
要将着的存在和判定只是涉及涉嫌要瞄准将(简称要瞄将)
的子力和对方将(帅)之间的局部关系,与其它任何因素无关。
要将着是集合。该集合的元素包括走动子力预瞄将和未走动
子力预瞄将。
注:要将着着法的提出和界定是对旧规则关于象棋着法中抽
着、捉着和杀着的否定和兼容,它是象棋着法理论的重大创新。
图3黑方走出炮5退1,该着法称为要将着,它是集合。可
以表示为:
图3
炮5退1是要将={炮预瞄将,5路卒预瞄将,6路卒预瞄将}
捉着
甲方走子(或者是相关子)瞄准乙方的一般子力。涉嫌要在
下一手消灭(吃掉)乙方的一般子力。这种着法称为捉着,也称
为“涉嫌要吃着”,简称“捉”、“要吃”。
捉着的性质:
捉着的存在和判定只涉及甲方瞄准子力与乙方被瞄准子力之
捉着的概念是集合,该集合的元素包括走动子(力)瞄准目
观点虽然新,可考虑的角度还是错误的,竞技象棋如果裁判裁决结果,本质上是违反奥林匹克竞技文化原则的,过程比结果更重要。如果说足球的黑哨产生会形成腐败,那么裁判裁决结果本质就是腐败的表现。
标子(力)和未走动子(力)瞄准目标子(力)。
注:捉着概念重新界定是象棋规则理论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
突破,它不只是对旧规则中的捉着、献着、兑着的简单否定,而
是对它进行了脱胎换骨的改造和革新,也是使象棋规则能够走上
正确道路的重要措施之一。
参考 图4
图4红方走出兵九平八,该着法称为捉着,捉着是集合。可
以表示为:
兵九平八是捉={九路车瞄1路前炮,九路车瞄1路后炮,八路炮瞄马,
三路炮瞄卒,七路车瞄象}
上述集合中有5个元素。捉着和要将着的定义引入射击学中的“瞄准”
概念,引入刑法学中的“涉嫌”概念,还有“集合”概念。
从此,捉着、要将着和捉兼要将着的判定将永无争议。
既含有捉着元素又含有要将着元素的着法称为捉兼要将着,简称为捉兼要将。
图5
图5是黑方走出车7平5后形成的局面,该着法称为捉兼要
将着。
车7平5是捉兼要将={车瞄炮,炮瞄炮,车瞄兵,车瞄士}
∪{车预瞄将}
根据集合的定义,上述捉兼要将着的集合可以表示为捉着元
素和要将着元素集合的并集。
我们可以明显看出:以上象棋着法中捉着、要将着和捉兼要将着
的判定完全是一种“客观”的标准,如果再说得通俗一点,象棋
着法的判定只与走子后双方子力相对位置有关,与其它因素已经
没有任何关系了。这样我们就彻底地避免了旧规则中的所谓什么
样的“捉”是“捉”、什么样的“捉”不是“捉”的明显引起逻
辑混乱的说法。象棋着法的判定将发生质的改变:过去的8种象
棋着法(将着、杀着、捉着、抽着、兑着、献着、拦着、跟着。)
可以被简化为4种着法(将着、捉着、要将着、捉兼要将着。),
捉着的判定并不需要看将来(下一手)能不能“吃”,要将着
的判定并不需要看将来(下一手)能不能“将”。
甲方走子,使用瞄准子力吃(消灭)掉乙方的目标子力,称
为吃着。
吃着的性质
吃着的存在和判定只是涉及吃与被吃子的局部关系,与其它
任何因素无关。
图5局面在轮到黑方走子之前,这时的局面中黑方存在着马
6进5,炮5进2,马6进7,车4进2,士5进4这些所有吃着
元素的集合,尽管黑方走出它们之中的任何一手棋,结果都可能
会导致黑方的败局,特别需要指出:士5进4它是旧规则所谓黑
方的“自杀”,但是,吃着的存在和判定与这些因素没有任何关
系。吃着的存在是象棋规则法律意义上的存在。
“吃着的存在”的概念和象棋对局时的形势判断中的“能不
“将着的存在”的概念和象棋对局时的形势判断中的“能不
“将着”和“将着的存在”是既有着紧密联系而又有着显著
不同性质的两个概念。
“吃着”和“吃着的存在”也是既有着紧密联系而又有着显
著不同性质的两个概念。
“吃着的存在”是象棋规则核心理论的问题。它是捉着元素
着法作用推理和判定过程中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将着的存在”是象棋规则核心理论的问题。它是要将着元
素着法作用推理和判定过程中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象棋规则的基本理论把捉着和要将着基本上摆在相互平等的
地位,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孙子兵法》中:“上兵伐谋,其
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
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
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
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的这种军事谋略思想和
军事哲学思想。
要将着和捉着在棋例中着法作用的判定方法是基本类似的。
象棋着法和象棋着法作用是互相有着紧密联系又有着显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