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来吵去,关健的还是当今定规则的对前人所定的从捉到捉没理解透彻,为什么要定这条规则?由于棋力或对象棋的理想有所欠缺,所以从2007,到2010,再到2011新规都没捉住问题的重点。以下先通过举例说明从捉到捉这规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这图红车已经捉死对方马了,红炮的死活与黑马的死活是无关的,你可以会说怎么无关?红闪炮才能得子啊,不闪炮只是马换炮,严格来说这也是很不错的道理,但如果这样将根本没法下棋,如果取消了从捉到捉,不管红棋怎么走,只要不吃马都算长捉,又比如实战中,如果已方哪怕就算是一个士或象被捉死的时候,直接长捉对方马炮,这明显违背了象棋竞技原则。明显需要引用从捉到捉原则。
以下是由上例引申出来的通例,说明可以由上图从捉到捉算闲推理得出结论下面也算闲的棋图——
这又是一例从捉到捉的例子,前人已经用教科书一样的定式告诉我们这个也是不变黑负,红车的移动和上图是同样的道理,炮打车本身存在的,红车移动时的死活不以考虑,算闲,这时又有人会说怎么会与红车死活无关呢,红移动后才能挣到一个车啊,不移动只是对车,如果和初学者摆道理真不容易说通,但实际上前人定的从捉到捉为了更加合乎棋规这里规则制无关,是为了实战。这图是九九棋规书上作为解释从捉到捉举的参考图例,这二图的判定是无可争议的。
这么多年过去了,日复一日,中间有不少断层,人们知道有这么一条,但初充是什么,里面有什么深层的内容?相信经过这么多年慢慢的淡薄了,这就造成下面的问题。
这是95洪智对许银川对局,同样适用于谢靖对孙浩宇,吕钦对蒋川,同样的道理,如果引用从捉到捉,这棋炮打士本身也是原来存在的,应该是双方不变作和,但国家裁判杨敬东先生认为,这不行,黑车移动后能多打二个士,不移动只是兑车后只能打一个,同样的原因,杨敬东并没有对从捉到捉深层的理解所致,这时候你捉住黑车的死活,第二图车不移动时只是兑车,移动后多挣一个,这图也一样,不移动只能打一个,移动后可以打二个了,不同的是,图二是从没挣到只挣一个,这图是从挣一个士到挣二个士。这其实是换个地堂打功夫,从无到一,从一到二就不能变通了?
好了,好了,既然问题已经出来了,有了冤判后,怎么好呢,是认错还是继续支撑下去?下面是新规,
这个例子很有代表性,红车的移动也是,对车的死活是忽略的,只认清炮打士的事实,这本来就存在的,车七平八这步算闲,但定规则的老大不是这样认为,既然你们都要求黑变,就让黑变吧,不过这并没有引用从捉到捉,而是引用一个新的联合捉子要黑变,规则书上注明红车的移动也算捉的。明显与图一,图二相勃,又引发各种矛盾,图二你都说不算捉,现在又算捉是怎么回事?
还有一个朋友在网上车八平六,车六平八也是这原因,联合捉中士,又是死捉住红右车的死活,强蛮的判红长捉。
无语了,我想说一句,2011新规很不行。从2007至2010,再到2011,不管怎么改,关健还是从捉到捉没解决好啊。怎么改都不能满意。以前怎么没这么多问题?值得思考。
由于篇幅较长分开几段,从图一可以推出图二,再从图二推出图三,图四……
这图红车已经捉死对方马了,红炮的死活与黑马的死活是无关的,你可以会说怎么无关?红闪炮才能得子啊,不闪炮只是马换炮,严格来说这也是很不错的道理,但如果这样将根本没法下棋,如果取消了从捉到捉,不管红棋怎么走,只要不吃马都算长捉,又比如实战中,如果已方哪怕就算是一个士或象被捉死的时候,直接长捉对方马炮,这明显违背了象棋竞技原则。 前后矛盾,根本不是同一条件,怎么能言比较?虽然我同样认为图一11规则的判定不合理。另外,楼主所列图2-4红车在避的同时产生了对马的新捉,所以判两打,而不是楼主言从捉到捉判两打。所以11规则规定联合捉对长捉无根车判联合捉方变合理。
楼主说现行规则没有理解好(前人)的从捉到捉,前规则连捉都说不清,他又怎么能够说清楚从捉到捉?正是说不清11规则才取消了从捉到捉。
就1图来说判决红方两打,当然是错误的,正确的判决是两闲对两闲作和。
但是现行11规则就是要判决红方不变作负。(炮避一下就可以得子,在王斌对汪洋局中也是这样判的,汪汪洋车4平3(汪车避一下,下一步就可以得子了),判汪不变作负。......现行规则的所谓的“得子判捉”,“从无捉到有捉,判捉。”糟透了!
当然作为1图,红方炮退二后应该平三, 红有胜机。
红没走对呀!第一步错,第二步再错,红炮二平三黑就没戏啦!
举这昏昏的棋例研究棋规?咋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