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07规则》和《11规则》分别裁决。
三次重复局面判和:
对"试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决不盲从!
实事求是以刚走出局面作判棋依据.
此局面黑车不敢吃炮!
即使吃炮无事,也判"红打"[炮换过河卒].
红走错
红变求胜
长生局变红胜!
故按07规则红两打vs黑两打,不变判和。若按11规则,黑退车为联合捉子,红两步一捉车一捉无根子。故该红变,不变判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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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判棋定式:
99规这样判!【那只属于业余水平】
07规却是如此判的,【大概专业极】
11试规判棋才是绝对正确的,【专家级】
最具官方权威的!哈哈!
现行规则的错误是规则理论上面的错误,
1.2007-2011规则取消“打”的定义【即攻击作用的定义】,【注:因为那些人说不清“打”】,
可是在整个规则中只是在表面取消了“打”?实际上它无法做到取消“打”,
因为在规则中仍然存在非攻击作用的定义【例如拦、跟的定义中明显就存在非攻击作用的说法】旧规则没有本事说清楚攻击作用,但是它却能够说清楚非攻击作用。岂非倔倔怪斋!?
这是旧规则逻辑上的特大错误。因为“是非”是两个对立的东西,如果你能够说清楚其中一个,那么你必然能够说清楚另一个,反之亦然。...旧规则取消攻击作用(打),却还保留非攻击作用的说法,这是中国古代寓言兼成语“自相矛盾”的现代版本,...
2.捉是“预计”“下一手”后是否“得子”,杀是预计”“下一手”后是否“得将”,其实质是连续两手后的效果,...而“兑”则是一手后效果,...因此,“得子判捉”实质已沦为诡辩逻辑,...
zhankc先生说炮瞄卒究竟怎样判决极为关键,即此时要判断红方是走出炮八平四还是走出兵七进一?
因为无论红方走出炮八平四还是走出兵七进一都是红方理论胜势。
所以士四退五应该判定为攻击作用,
判决:双方不变作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