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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并列冠军真是太滑稽

1楼
闲庭信步言无忌 发表于:2012/5/27 20:41:00

并列冠军真是太滑稽

 

时间:今年五月上旬  地点:广州市健力XX酒店 

赛事名称:XXX电信公司职工运动会象棋赛

比赛第三天下午,赛事本已顺利结束。然而,在计算成绩、区分名次时却出现了争端。原来,女子组最高分的两人积分相同。不过,在实际比赛中甲输给了乙,而甲对手分比乙高。本来,通过计算对手分即可以区分:甲冠军,乙亚军。但是,乙认为两人对弈自己赢了却要屈居亚军不服,通过领队、教练提出申诉。

面对棋手申诉裁判长一筹莫展,一则他没有准备,空枪上阵,拿不出《象棋竞赛规则》作为解释依据;二则《秩序册》没有说明使用1999版本还是2011版本的规则;三则《秩序册》上说破同分顺序是积分、小分、累进分、违例。而积分编排规定是比较对手分,相信众网友都知道这一点。

既然裁判长的解释缺乏说服力,只好同意甲、乙并列冠军。各位看官,从这个事例中我们受到那些启发呢?

2楼
老智深21 发表于:2012/5/27 2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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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飘弈 发表于:2012/5/27 21:16:00

只能说,这裁判太菜了,应该回家面壁50年后才再可出来混。

也许因为各种原因前期会准备不足,但是,我认为,像出现这种情况,至少,在最无奈的时候,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全国个人赛(或全国智力运动会)的标准执行。

4楼
趣有真棋象 发表于:2012/5/27 2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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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兰幽草 发表于:2012/5/27 21:26:00
以下是引用闲庭信步言无忌在2012-5-27 20:41:00的发言:

并列冠军真是太滑稽

时间:今年五月上旬  地点:广州市健力XX酒店 

赛事名称:XXX电信公司职工运动会象棋赛

比赛第三天下午,赛事本已顺利结束。然而,在计算成绩、区分名次时却出现了争端。原来,女子组最高分的两人积分相同。不过,在实际比赛中甲输给了乙,而甲对手分比乙高。本来,通过计算对手分即可以区分:甲冠军,乙亚军。但是,乙认为两人对弈自己赢了却要屈居亚军不服,通过领队、教练提出申诉。

面对棋手申诉裁判长一筹莫展,一则他没有准备,空枪上阵,拿不出《象棋竞赛规则》作为解释依据;二则《秩序册》没有说明使用1999版本还是2011版本的规则;三则《秩序册》上说破同分顺序是积分、小分、累进分、违例。而积分编排规定是比较对手分,相信众网友都知道这一点。

既然裁判长的解释缺乏说服力,只好同意甲、乙并列冠军。各位看官,从这个事例中我们受到那些启发呢?

这个甘差的裁判长肯定是唐立新,对不对?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6楼
炮马争雄三百年 发表于:2012/5/27 21:29:00

大笑三声

7楼
闲庭信步言无忌 发表于:2012/5/27 21:43:00
以下是引用兰幽草在2012-5-27 21:26:00的发言:

这个甘差的裁判长肯定是唐立新,对不对?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猜错了!这是一个系统的比赛,下面还有很多分公司。这个级别的比赛还轮不到他做裁判长。

 我答应过向我提供消息的朋友点到即止,对事不对人!拜托知道情况的朋友也不要说穿了。

 

8楼
无极限 发表于:2012/5/27 21:59:00
    尊重赛制,有法必依,当墙头草,也不一定讨好。只是留下笑柄。裁判长只要执行赛制规则,应有绝对权威。
9楼
大连塞班达人 发表于:2012/5/27 22:09:00
参赛的都是冠军
10楼
邢台小将2 发表于:2012/5/27 2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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