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山老妖在其规则讨论第三章"对局"中,增添了一条有关象棋礼节的条款,摘录于下:
第三章 对局 . 第九条 礼节
9.1 正帅
对局前,要把己方棋子摆正。
棋子若已摆好,则用手扶正已方帅将。
9.2 行棋规范
9.2.1 不可持子;拿起棋子后应随即落子。
9.2.2 不可推子;不可推动棋子在棋盘上滑行。
9.2.3 不可砸子;吃子时,不可用力砸子。
9.3 示将
“将军”时,要轻声告知对方。
不应将者责由自负,不可归咎于对方未告知。
9.4 认输
发现被将死,送将,走棋违反行棋规定等后应主动认输。
9.4.1 认输,应向裁判员明确提出。
9.4.2 离座后,以双手扶枰做推状,即为认输。
9.4.3认输后不可反悔。
9.5 诉胜
对方应认输时不认输,可申请裁判要求判为己胜.
这一条是否应该写入规则?愿听诸位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