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位棋友提供的某市运动会象棋比赛的一个局例,敬请各位版主、老师分析,该如何正确的裁决?
十分感谢各位老师和版主的参与讨论。
我在一楼的贴,之所以没有用“待判局面”做标题(表述也如此)和要求按什么规则来裁决,是希望参加讨论的话题范围尽量不受限制,可以各抒己见。考虑到这是一个比赛的实际案例,讨论和学习的问题要多些,总希望得到各位老师和版主的指导。从给出的着法可以看出双方前前后后的比赛过程,可以说是一个完整的带有活教材性的案例了。诚如胡老师所言,若无人提出异议,裁判不应干预。但实际情况是:在双方走完了第8回合(士5退6)后,黑方提请监局裁判员予以裁决,监局裁判员裁决的结果也是红方变着。其实,我认为这类案例,自99规则以后,若符合待判局面、有一方提请裁决,长将即判负,也就是说,规则不会再给长将方变着的机会。从本案例黑方反馈给我的信息来看,黑方考虑到自己是大占优势,胜局在握,临场必须自己不受意外的干扰,调整好心态,服从裁判员的裁决等原因吧,继续了后面的比赛。可是,作为裁判员,从本案例和当事人局后提出的疑问中应该思考的问题是不是多一点好,如下的归纳,就是想请各位老师和版主结合规则和裁判实际工作的经验,对本局例来一个详细的讨论和解答,以提高我的认识和能力,问题如下:
一、黑方在第8回合(士5退6)后要求裁判裁决,是否符合“待判局面”的条件?应该对双方的着法作出怎样完整的定性?
二、当临场监局裁判员作出红方变着的裁决,红方立即走出了第9回合的车三退五着法后,黑方有异议,并在自己的时间内可否要求裁判长来重新裁决?裁判长如何作出正确而又恰当的处理?
三、假如裁判长依旧维持原判(这种可能性是有的),黑方又该如何理智地处理呢?
欢迎各位老师和版主参与讨论啊。
楼主很有裁判天赋,霍文会老师也很欣赏你的华。
本人有意见。主要因为是:裁判员作出红方变着的裁决后,红方立即走子,黑方也提出异议,许多时候几乎是同一时间。所以,黑方只要是在自己的时间内,同时也未走子的情况下,就有权提出。另外,(裁判长当然也可先征求黑方同意,让红方改走他着继续比赛。)如这样做,对运动员一方是不公平的。棋规好象也没这么规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