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象棋少年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三、协办单位:广西棋云智力运动俱乐部
广西机电工业学校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10月3日—6日(3日报到,6日下午离会)
(二)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09号(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内)
五、参赛单位:各市(县)、培训机构、幼儿园、小学及中学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项目:男子团体、男子个人、女子团体、女子个人。
七、竞赛组别:
(一)16岁组:1999年1月1日以后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二)14岁组:2001年1月1日以后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三)12岁组:2003年1月1日以后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四)10岁组:2005年1月1日以后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五)9岁组:2006年1月1日以后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六)8岁组:2007年1月1日以后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七)7岁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个人赛不限报名人数;各组别每个参赛队伍男子棋手3人以上(含3人)可计算团体成绩,女子棋手2人以上(含2人)可计算团体成绩。
(二)运动员资格:具有广西户籍或在广西内区幼儿园、学校就读的学生;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象棋竞赛规则》;
(二)各组别混合比赛,分组排名;
(三)团体、个人名次一次决出,根据报名人数,赛前确定比赛轮次。
十、设奖类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所有参赛人员混合比赛,先进行总排名,再按竞赛组别分组排名奖励;总排名录取前16名,授予获奖证书及奖品;
(二)各组个人录取前12名,不足16人,录取前8名,不足10人录取前6名;不足6人(含6人)减1录取;第一至三名授予奖牌、证书和颁发奖金,第四至十二名授予证书;
(三)各组团体录取前6名,不足6队(含6队)减1录取,授予牌匾和证书;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教练员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和赛风赛纪委员会工作
(一)正、副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部分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 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 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 赛风赛纪委员会按《象棋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负责处理参赛队、棋手和裁判员出现的赛风赛纪问题。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参赛棋手请于9月30日前编辑短信(代表队名称+姓名+参赛组别+出生年月日+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名至18178115691(棋云培训);或填写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至2317875680@qq.com:
短信编辑范例:××市××队×××参加男(或女)子×岁组比赛,×年×月×日出生,联系人×××,电话×××。
联系电话:0771-4858377;
联 系 人:周老师、陈老师、曾老师;
(二)参赛棋手10月3日19:30前至比赛地点报到。
十三、器材和经费
(一)棋子、棋盘和棋钟须严格按照自治区体育局器材标准和要求备齐;
(二)参赛人员比赛期间往返差旅、食宿费及其他费用自理;
(二)参赛人员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否则比赛期间发生的安全、医疗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十四、其他
(一)业务主管部门有权拒绝不服从管理的棋手参加比赛;
(二)参赛棋手须配合参加由赛事组委会组织的赛事公益推广活动;
(三)参赛人员须参加颁奖仪式,因故不能出席,需经赛事组委会批准。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5年广西象棋少年锦标赛报名表
参赛队(加盖公章):
领队: 教练:
姓名 |
性别 |
参赛组别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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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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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象棋少年锦标赛
补充通知
各参赛队:
2015年广西象棋少年锦标赛将于10月3日至6日在南宁市举行,为保证赛事顺利进行,经组委会商议,现将赛事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事项:
(一)报到及技术会议时间安排:10月3日晚上7:30前报到,8时召开技术会议;
(二)报到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09号(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内);
(三)报到时,运动员需交验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并请准备一张1寸彩色相片,以便制作参赛证件。
二、参赛费用:
(一)参赛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医疗和保险费用自理;
(二)报名费:每名运动员50元。
三、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组个人录取前12名;不足16人,录取前8名;不足10人录取前6名;不足6人(含6人)减1录取;第一至三名授予奖牌、证书和颁发奖金,第四至十二名授予证书;奖金分列如下:
1、16岁、14岁组、12岁组,前三名分别为500元,300元,200元;
2、10岁组、9岁组、8岁组、7岁组,前三名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
(二)参赛运动员不足6人的组别,不颁发奖金;
(三)各组团体录取前6名,不足6队减一录取;授予奖匾及证书;
(四)参赛棋手在完成所有比赛后,均可获得精美纪念品一份。
四、参加比赛的人员应自行办理好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和事故的保险等事宜。
五、有意承办2016年广西象棋锦标赛的市、县请致函自治区体育局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地 址:南宁市星光大道3号欧亚梦都大厦7楼
联系人:谢云
电话:18677196568,传真:0771-4822383,
广西象棋锦标赛组委会
201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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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象棋少年锦标赛 比赛地点、食宿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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