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
中国象棋协会、上海七斗星商旅连锁酒店管理公司
二、协办单位:上海市象棋协会
三、承办单位:参赛各主场队
四、参赛时间和地点:
五、参赛单位:
2006年全国象棋甲级联赛前10名和2006年全国象棋团体赛男子组前2名的队:广东东莞长安、上海金外滩、北京中加、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厦门港务、浙江球冠、煤矿开滦股份、大连益春堂、江苏金陵人集团、河北金环钢构、中国通信甘肃移动、河南队。
六、竞赛项目:
象棋男子团体赛。
七、 参赛办法:
(一) 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棋手6名(其中允许报女棋手)。每场上场队员4名。
(二) 各队参赛棋手须为中国象棋协会注册棋手。
(三) 参赛棋手在同一竞赛年度内只能代表一个注册单位比赛。
八、 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07年象棋竞赛规则(试行)》。
(二)比赛采用双循环主客场制。不计算棋手等级分。
(三)比赛用时:红方基本用时80分钟,每走一着加30秒,黑方基本用时40分钟,每走一着加30秒。时间用尽按“超时”判处。
(四)比赛采用临场定台制,参赛双方应在比赛的前一天同时向裁判长递交本队的出场台次名单,同时采用“贴时竞叫制”确定先后手。
(五)先后走及基本用时的确定:
1、主队单数台次和客队双数台次优先选择,即选择红方或黑方
及基本用时。选择的基本用时必须在规定基本用时的基础上以5分钟为一档。
2、优先选择的一方选择后,对方可“竞叫”争夺一次,竞叫争夺的条件是比先选择方选择的基本用时少5分钟。竞叫方的选择为双方先后手的最后确定。如竞叫方放弃竞叫,则先选择方的选择为最后确定。
(六)比赛计分办法:比赛每场胜一局得2分,负一局得0分,红方和一局得0分,黑方和一局得2分。得分高者为本场获胜,场分记2分,平者各记1分,负者记0分。
(七)名次计算:场分多者名次列前,场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全队总局分、全队胜场、全队胜局、直胜、全队犯规。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后走胜局。
(八)各队需在赛前一个月确定主场城市,并书面报中国象棋协会。
(九)中国象棋协会对各主场的准备、比赛和宣传等均有明确的要求,请各队参照《竞赛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以保证联赛的有序进行。
(十)需要变更主场城市或本队有2名以上(包括2名)棋手因重大比赛不能出场而需改变竞赛日程时,须于赛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是否予以变更,以中国象棋协会正式批复为准。
(十一)比赛结束后,棋手有义务出席讲棋现场与观众见面并接受记者采访。
九、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赛风赛纪委员会的工作:
(一)各主场裁判长由中国象棋协会选派,各主场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遴选一级以上(含一级)裁判员担任副裁判长和裁判员工作。
(二)仲裁工作按《仲裁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三)赛风赛纪委员会负责处理各赛区、参赛队、裁判人员的赛风赛纪问题,按《赛风赛纪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 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第一名:15万元 第二名:10万元 第三名:5万元
第四名:3万元 第五名:2万元 第六名:1万元
(二)联赛前10名和2007年全国象棋团体锦标赛男子组前2名获得参加2008年全国象棋甲级联赛的资格。
(三)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四) 评选“优秀主场”,办法另订。
(五)评选“棋手战绩奖”。在联赛中出场次数不低于17局(含17局)的棋手有资格参加该奖项的评选。
(六)评选 “新秀奖”。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棋手胜率最高者获得此奖项。出场次数不低于17局(含17局)的棋手有资格参加该奖项的评选。
(七)评选“最佳构思奖”,评选办法另定。
(八)评选“积极宣传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评选“优秀裁判”,评选办法另定。
(十)评选“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一)评选“优秀工作者”,评选办法另定。
十一、报名:
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十二、器材和经费:
(一) 棋子、棋盘和棋钟须严格按照中国象棋协会器材标准准备。
(二)组委会将设立专项资金作为宣传补助费用。该费用的拨付视各队竞赛、宣传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未完成全部竞赛任务的队不享受此款。
(三)报名后或参赛后退出比赛的队,将给予停赛两年(联赛、团体赛和协会主办的杯赛)的处分。
(四)各队在比赛期间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均自理。主场负责大会裁判人员和竞赛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接待工作上,各队要以诚相待,互利互惠,为联赛创造一个和谐的氛围。
(五)赛会制比赛期间,各队旅费、食宿费用自理。
十三、请参赛棋手着正式服装参加比赛和出席有关比赛的各项活动。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在中国象棋协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七年五月十日
看来比3210记分制改革更彻底啊!改革提速了?!支持!
在博弈理论上,已经证明出,当谈判的多阶段博弈是单数阶段时,先开价者具有“先发优势”,而双数阶段时,后开价者具有“后动优势”。这在我们的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现象:非常急切想买到物品的买方往往要以高一些的价格购得所需之物;急切于推销的销售人员往往也是以较低的价格卖出自己所销售的商品。正是这样,富有购物经验的人买东西、逛商场时总是不紧不慢,即使内心非常想买下某种物品都不会在商场店员面前表现出来;而富有销售经验的店员们总是会劝说顾客,“这件衣服卖得很好,这是最后一件”之类的陈词滥调。
新规则究竟公不公平,象甲新规则是否给出了一份比较满意的答案呢?如果说传统的的象棋更强调“弈”的话,那么可否认为贴时竟叫的象棋增加了一点“博”的色彩呢,为了保证“博”及“弈”的公平,于是设置博弈双方没有优选权的那方持有双轮博弈的后动优势,但其劣势是承担“和棋作负”的风险。
进步了不少。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