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07年7—8月;
地点:惠州市惠东县。
二、参赛单位:各市及所属县(区)、学校、俱乐部、棋校均可组队,并邀请港澳地区棋手参赛。
三、竞赛项目:男子6岁组及男(女)子7、8、9、10、12、15岁组的个人赛和总团体赛。
四、参加办法:(一)各市所有组别合计(同市不同报名单位)报名人数不超出20人;各参赛队参赛人数8人以上(含8人),可报领队、教练员各一名。
(二)年龄规定:
15岁组必须是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2岁组必须是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0岁组必须是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9岁组必须是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8岁组 必须是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7岁组必须是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6岁组必须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报到时请携带年龄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并附复印件,供存档备用案。)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凡参加过全国或省一级比赛的运动员,若所报年龄有异,则以最大的年龄为准。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在原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保险,不予参赛。
五、竞赛办法:(一)采用九轮积分编排。
(二)每方75分钟包干用时。
(三)低龄组视情况采用中途放钟的办法。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的办法:(一)获团体前六名,个人前八名的运动员给予奖励。
(二)团体成绩计算办法另定。
七、报名和报到:(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使用统一报名表(见本文下边附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
(二)逾期(以邮戳为准)报名和报名后缺席或换人,每人另缴手续费50元。
(三)各参赛单位的人员请于赛前一天报到,晚上20:00召开领队及教练员会议,会后进行抽签,缺席者作弃权处理。
八、经费: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报名费和食宿费标准另行通知。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广东省体育局。
四、参加办法:
(一)各市所有组别合计(同市不同报名单位)报名人数不超出20人。
此条款如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