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乘盃」棋王賽暨2010年廣州亞運會國手選拔賽
一、宗 旨:為推廣台湾象棋風氣,以棋會友增進象棋技藝,提昇象棋之優良水準,遴選男子組二名及女子組一名國手,代表台湾參加亞運會,為台湾爭光。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佛乘世界文教基金會 台湾象棋協會
四、協辦單位:緣道觀音廟
五、贊助單位:香華天股份有限公司
六、選手遴選:
(一)初賽:
A.男子組
1、日期:99年5月29日、30日兩天(上午九時起)
2、地點:台北縣三重市信義西街一號(信義公園內)
3、資格:凡具台湾籍者皆可報名
4、棋規/用時:每局自由時間30分,每走一步加30秒
5、賽制:採分組循環(視人數多寡,分四組或八組)
6、錄取:24名參加複賽
若分四組獎勵:第一、二名壹仟元、第三、四名捌佰元、第五、六名陸佰元。若分八組獎勵:第一名壹仟元、第二名捌佰元、第三名陸佰元
B.女子組
1、日期、地點、資格(女性)、棋規/用時,同男子組。
2、賽制:採一局制循環賽(依人數多寡,輪次有所變動)
3、錄取:3名進入決賽
第一名獎勵壹仟元、第二名獎勵捌佰元、第三名獎勵陸佰元
(二)男子組複賽:
1、日期:99年6月5日、6日二天(上午九時三十分起)
2、地點:台北縣淡水鎮安子內三號(緣道觀音廟)
3、資格:初賽前二十四名、第四屆佛乘盃第十一名至二十名、亞運第一波選拔選手、去年全聯賽前八強(第四屆佛乘盃第二至十名直接進入準決賽)
4、棋規/用時: 採亞運規則,每局自由時間一小時,每走一步加30秒
5、賽制:採積分編排制共弈七輪
6、錄取前二十四名進入準決賽
(三)男子組準決賽:
1、日期:6月12日、13日二天(上午九時三十分起)
2、地點:台北縣淡水鎮安子內三號(緣道觀音廟)
3、資格:複賽前二十四名及第四屆佛乘盃第二至十名
4、棋規/用時: 採亞運規則,每局自由時間一小時,每走一步加30秒
5、賽制:採積分編排制共弈七輪
6、錄取前十九名進入決賽(準決賽第二十名不進入決賽)
(四)決賽:
A.男子組
1、日期:99年6月19日、20日、26日、27日四天(上午九時起)
2、地點:台北縣淡水鎮安子內三號(緣道觀音廟)
3、資格:準決賽前十九名及第四屆佛乘盃冠軍吳貴臨(依據2009年11月2日台湾象棋協會第三次選訓會會議決議)
4、棋規/用時: 採亞運規則,每局自由時間一小時,每走一步加30秒
5、賽制:採分先二局雙敗淘汰制
6、辦法:準決賽前十九名及吳貴臨共分五組,每四人一組。吳貴臨及準決賽第一至三名爭奪冠亞季殿軍,第四至七名爭五、六、七、八名,依此類推
7、獎勵:冠軍拾萬元、亞軍伍萬元、季軍參萬元、四至八名每人壹萬元、九至二十名每人參仟元
8、國手:冠、亞軍取得亞運代表
B.女子組準決賽及決賽
1、日期:準決賽6月20日一天、決賽6月26日、6月27日兩天
2、地點、棋規/用時,同男子組
3、資格:初賽前三名,第一波亞運培訓入圍選手五名
4、賽制:準決賽分兩組循環制,取各組前二名於決賽交叉對弈分先兩局(分組第一可決定先後手),勝者爭奪冠亞軍,冠軍者取得亞運代表權
5、獎勵:冠軍貳萬元,亞軍壹萬元
(五)總集訓:
1、取得代表權選手須參加亞運總集訓
2、若無法代表參加亞運比賽,則依序由次佳名次遞補
七、初賽報名辦法:
請寫明姓名、生日、住址、電話、棋力
(一)、傳真至(02)8972-6078台湾象棋協會 林益世秘書長收
(二)、郵寄至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一段34號4樓,台湾象棋協會 林益世收
(三)、電話確認:0956-193-519
(四)、截止日期:99年5月28日止
(五)、報到時間:初賽早上八點二十分
(六)、報名費500元
(七)、大會供應午餐及茶水
(八)、請於5/30(日)務必攜帶身份証影本及印章,以利獎金發放作業。
八、複賽、準決賽、決賽選手注意事項
(一)、報到時間:
當日早上八點三十分
(二)、交通:
1. 自行開車:沿二省道(登輝大道)約於指標11公里處(淡金公路三段)
過中油加油站右轉,沿途即有指標,備有免費停車場。
地址:臺北縣淡水鎮安子內3號 電話:(02)2626-9242
2. 地圖:
(三)、餐飲:
1.大會提供每天之午餐,凡進入賽程之選手可至服務台領取餐券。
裁判、選手之親友若需一起用餐,可由大會代訂餐券(每張定價100元),請於比賽前三天以電話向大會確認數量。02-27563011 林志成
2.用餐地點為熊熊燒烤餐廳。
3.大會提供杯水及茶水。
(四)、其他注意事項:
1. 凡參賽選手,請於6/27(日)務必攜帶身分證(影本)及印章,以利獎金發放作業。
2. 大會規定比賽現場禁止吸菸及嚼食檳榔。
3.現場若有任何問題,可向工作人員請求協助。
4.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公佈之
(感謝財團法人佛乘世界文教基金會熱心提供本則棋訊)
(注:1.台湾99年即大陆2010年;2.规程中奖励和报名费皆为台湾货币新台元,台元大致与人民币的汇率在5:1左右,即500台元约相当于人民币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