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东省围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0年8月11--15日;
地点:潮州市。
二、参赛单位:
各市及所属县(区)、学校、俱乐部、棋校均可组队,并邀请港澳地区棋手参赛。
三、竞赛项目:
男子14、12、10、9、8、7、6岁组;
女子14、12、10、8、6岁组。
四、参加办法:
(一)各市所有组别合计(同市不同报名单位)报名人数不超出100人,承办市不超过150人;各参赛队参赛人数8人以上(含8人),可报领队、教练员各一名。
(二)年龄规定:
14岁组必须是
12岁组必须是
10岁组必须是
9岁组必须是
8岁组必须是
7岁组必须是
6岁组必须是
(三)报到时请携带年龄和户籍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异地户口须持有当地一年以上的学籍证明,并附复印件,供存档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凡参加过全国或省一级比赛的运动员,若所报年龄有异,则以最大的年龄为准。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并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保险,不予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02年颁布的围棋规则。
(二)比赛进行9轮积分编排赛,每天上下午各赛一场,每方60分钟包干用时(视情况中途放计时钟)。
六、计分办法:
在个人赛的基础上计算团体排名。
(一)各年龄组团体:
共设5个组:6岁组、7-8岁组、9-10岁组、12岁组、14岁组,以报名队为单位,每组取成绩最好的2男1女(7-8岁组和9-10岁组每组各一人,其余组别二男一女)。个人名次第一得8分、第二得7分……第八得1分,没有名次队员不计算年龄组团体成绩。3人名次分之和高者列前,如相同,则依次比较最高、次高的名次。不足3人的队,不计算该组团体名次。
(二)总团体名次的计算方法:
以地级市为单位(所有报名单位统一计算),在个人赛成绩的基础上产生团体名次,(个人名次第一得8分、第二得7分……第八得1分,没有名次队员不计算总团体成绩),每个年龄组只计算2男1女(7-8岁组和9-10岁组每组各一人),总分高者列前,如相同则依次比较最高、次高的名次,以此类推。不报足5个年龄组别的市,不计算总团体成绩。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的办法:
(一)各组个人赛录取前八名。
(二)各年龄组团体前三名和总团体前八名,颁发奖杯。
(三)获得名次的棋手可申请中国围棋协会业余段位,段位标准另行公布。
(四)港澳籍参赛棋手,可获相应奖励(不占广东省奖励名额)。
八、报名和报到:
(一) 报名必须冠上地级市名称(如广州XXXX棋院队或深圳XXXX小学队),否则不计总团体成绩。要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在7月20日前网上报名,逾期报名和报名后缺席或换人,每人另缴手续费50元。
(二)各参赛单位的人员请在8月10日报到。晚上20:00召开领队及教练员会议,会后进行抽签,缺席者作弃权处理。
九、经费:
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2010年广东省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0年7月24--28日
地点:珠海市
二、参赛单位:
各市及所属县(区)、学校、俱乐部、棋校均可组队,并邀请港澳地区棋手参赛。
三、竞赛项目:
男子6、7、8、9、10、12、13、15岁组;
女子8、10、12、15岁组;
成年组。
四、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队参赛人数8人以上(含8人),可报领队、教练员各一名。
(二)年龄规定:
成年组年龄性别不限;
15岁组必须是
13岁组必须是
12岁组必须是
10岁组必须是
9岁组 必须是
8岁组 必须是
7岁组必须是
6岁组必须是
(三)报到时请携带年龄和户籍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异地户口须持有当地一年以上的学籍证明,并附复印件,供存档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凡参加过全国或省一级比赛的运动员,若所报年龄有异,则以最大的年龄为准。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保险,不予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九轮积分编排。
(二)每方60分钟包干用时,视情况采用中途放钟,成年组如使用加秒钟,每方50分钟,每步加20秒。
六、计分办法:
团体排名在个人赛的基础上计算。
少年组总团体名次以地级市为单位计算(只算前八名成绩,每组每单位最多计算三人)。分值分别为: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不足三人的队不计算团体成绩。将各市代表队各组名次分数相加,分数高者成绩列前。如分数相同,依次比较最高、次高的名次,以此类推。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的办法:
(一)各组个人赛录取前八名;
(二)少年总团体前八名,颁发奖杯或奖牌;
(三)成年组个人前12名颁发奖金,冠军可参加省队明年选拔赛。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必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按规定内容逐一填后在7月10日前在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请在报名表上填写详细订房计划。
(三)报名后请在大会网站核对名单,逾期报名、报名后缺席或换人,每人加收手续费50元。
(四)各队7月23日报到。晚上20:00召开领队及教练员会议,会后进行抽签,缺席者作弃权处理。
九、经费:
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2010年广东省国际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0年8月22-28日(前5天慢棋,后两天快棋);
地点:深圳市
二、参加单位:
各市及所属区、县(县级市),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俱乐部、棋校均可组队,并邀请港澳台地区及部分省外棋手参赛。
三、竞赛项目:
慢棋个人赛:男子成年、12、10、9、8、7、6岁组、女子成年、12、10、8、7岁组。
快棋个人赛:男子成年、10岁、8岁、7岁、6岁组、女子成年、10岁、7岁组
四、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队人数8人以上(含8人)的可报领队、教练员各一人,其余各队只报领队或教练员一人。
(二)年龄规定:
成年组(慢棋个人赛必须是
12岁组必须是
10岁组必须是
9岁组必须是
8岁组必须是
7岁组必须是
6岁组必须是
(三)除成年组外(
(四)凡参加过全国和省级比赛的运动员,如与以往所报年龄有异,则以最大的年龄为准。
(五)获准参赛的省外及国家大师级棋手,不占广东省的获奖名额,但可获相应奖励。户籍不在广东,且代表过省外单位参加过全国性比赛的棋手,须提交一年以上的广东省的学籍证明,否则视为省外棋手。
(六)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保险,不予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慢棋个人赛,全部采用积分编排。6岁组和7岁组下13轮,其余组别下11轮,每天2-3场。每方30分包干,每步加30秒。部分低龄组采用每方60分钟(6、7岁组45分钟)的包干制,(视情况采用开始或中途放钟的办法)。
(二)成年组男女子组混合编组,分别录取。
(三)快棋个人赛,采用8轮积分编排,成年组男女子组混合编排,分别录取。每方用时20分钟,每步增加10秒的计时办法。使用机械钟的台次,采用一般的时间包干制,每方25分钟。
六、计分办法:
慢棋团体排名在个人赛的基础上计算。棋手不作指定,选名次最佳者计算。办法是:比较各队3(4)人名次之和,数值少者列前,如相同则依次比较最高、次高的名次。人数不够的队,不得参加该项团体排名。
(一)分组团体排名:以原报名的队为单位,不得跨地级市组队,异地户籍者,必须持有一年以上的当地学籍证明。甲组(男女子12岁组各1人、男女子10岁组各1人);乙组(男子9岁组1人、男女子8岁组各1人);丙组(男子7岁组1人、女子7岁组1人、男子6岁组1人)。
(二)总团体排名:以所归属的地级市为单位,计算男子12、10、9、8、7、6岁组、女子12、10、8、7岁组10个组的成绩,报不全10个组的地级市,不进行总团体排名,计算方法参照分组团体。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组个人赛录取前八名;
(二)分组团体前六名和总团体前三名,颁发奖杯;
(三)等级申报标准见补充通知。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必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按规定内容逐一填后在
(二)报名时请在报名表上填写详细订房计划。
(三)报名后请在大会网站核对名单,逾期报名、报名后缺席或换人,每人加收手续费50元。
(四)各队8月21日报到。晚上20:00召开领队及教练员会议,会后进行抽签,缺席者作弃权处理。
九、经费:
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广东三期竞赛规程 是不是应该是”三棋“啊?
怎么没人提醒啊??
广东三期竞赛规程 是不是应该是”三棋“啊?
怎么没人提醒啊??
这个帖子发错地方了,为什么还要置顶?这里是“楠溪江杯”全国象甲联赛版块!
发帖的人明显欠缺责任心,错把“三棋”打成“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