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高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高州市体育局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
四、比赛项目:中国象棋、围棋成人(男、女)团体赛、个人赛。
五、参赛单位及参赛办法:
(一)省、茂名驻高州单位,市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均可组队参加。
(二)象棋、围棋队运动员均为男三人,女不限,也可单独组成男队或女队参赛。男、女子的成绩均计入团体总分,但象棋队不足三人、围棋不足二人的单位均不计团体成绩。
(三)、运动员资格:按市第九届运动会规程总则和补充通知执行。各队运动员必须是高州户籍(省、茂名驻高州单位干部职工),并经镇级以上的医疗部门检查的身体健康者。
六、竞赛办法:
(一)根据报名人数,男、女团体及个人的计分办法及比赛细则由裁判长赛前宣布。
(二)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七、奖励名次:
象棋、围棋成人团体赛、男、女子个人赛均奖前六名。
八、各队一切经费自理,食、宿、交通等问题自行解决。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赛前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九运组委会。
高州市第九届运动会组委会
二0一0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