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农民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
二、承办单位玉林市体育局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2011年4月21日至24日在玉林市举行
四、竞赛项目
(一)慢棋比赛
1、男、女个人 2、男、女团体
(二)快棋比赛
1、男、女个人 2、男双、女双 3、男女混双
五、参加办法
(一)以市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每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2名,领队、教练各1名,只报男队或女队的单位限报领队或教练1人,领队由各市体育局群体科人员担任。
六、运动员资格
必须是本市持正式农业户口的农民、牧民、渔民、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农业户口转为城市居民户口的农民,居住地在乡镇以下的,可以参加比赛),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正式身份证和县以上医院体检健康合格证明。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2007象棋竞赛规则(试行)》。
(二)个人赛(慢棋)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轮次视人数而定;每人基本用时60分钟,每走一步加20秒,做记录,超时判负;计分办法:胜3、和1、负0。
(三)团体赛采用队员总分制,按照参赛单位运动员在个人慢棋赛中所取得的成绩计算男、女团体成绩。
(四)快棋赛采用单淘汰制。比赛基本用时:红方8分钟、黑方1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不做记录,超时判负。若和棋,则换先进行第二局比赛;两局均和棋,再加赛超快棋直至决出胜负。超快棋先后手抽签决定,基本用时:红方4分钟、黑方5分钟,每走一步加3秒,超时判负。
(五)男双、女双及混双,采用轮流走棋方式进行比赛,比赛中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磋商。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慢棋男、女个人,男、女团体均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二)快棋赛均录取前3名给予奖励;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市统一用电子和纸质表格两种方式报名。
1、纸质报名表一式两份,要求打印并粘贴运动员本人两寸免冠彩色近照(领队和教练员需寄送两寸免冠彩色近照),并加盖公章,于2011年4月12日前分别报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和玉林市体育局群体科(邮编:537000 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588号)。
2、电子表格报名表分别发送至以下邮箱:
①广西体育局群体处:gxtyjqtc@126.com。
②玉林市体育局群体科:ylstyjqtk@163.com。
(二)各参赛单位于2011年4月20日到广西玉林市教育中路92号玉林市党校报到,宾馆总台电话:0775-2853691,玉林市体育局联系人:李坚勇 联系电话:13877578180 0775-2818367,25日上午离会。
十、经费
各参赛单位正编人员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自治区体育局负责,往返差旅及其他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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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资格
必须是本市持正式农业户口的农民、牧民、渔民、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农业户口转为城市居民户口的农民,居住地在乡镇以下的,可以参加比赛),比赛没说明是否有奖金,不过以前历届少有奖金,但大会包领队、教练、运动员吃住。
如果像广东农运会那样沽名钓誉的比赛很不值得关注和同情,呵呵
广西多搞青少年赛,培养少年棋手,这方面跟广东差远,广西象棋还有春天吗?
??上面说是广西区,中间又说是本市?有没有矛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