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佑利杯”苏浙皖三省第三届城市
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总会、浙江省棋类协会。
二、承办单位: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
三、协办单位:温州市象棋协会、乐清市象棋协会
四、赞助单位:浙江佑利管道有限公司
五、比赛日期:定于
六、比赛地点:在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车站路343号夏威夷大酒店。
七、比赛项目:象棋个人兼团体
八、参赛资格:规定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内的业余象棋爱好者,不分男女(除已获国家象棋大师,并具有等级分的专业棋手外),均可凭身份证件报名参赛(具有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意外风险责任自负)。各城市组选1支队,其中领队兼教练1名,运动员4名。
九、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2007象棋竞赛规则(试用)》
2、比赛采用11轮积分编排制,电脑编排,同单位选手不排除编对。
3、比赛时限:采用基本用时加秒制。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步加时5秒,超时判负。
4、比赛双方不用做记录。
5、按规定时间开赛,迟到10分钟按弃权论处。
十、名次区分方法
1、个人成绩按积分排列名次,多者在前;如相同则比较对手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比较胜局数,多胜者名次在前;如仍相同,则比较犯规,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比较后手胜局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比较后手局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从最后轮起逐轮比较各门的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抽签决定。
2、团体成绩按各队4人的个人名次分相加计算,名次分之和少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则比赛个人最佳名次、次名次,以此类推。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
十二、录取名次及奖励:录取团体前8名和个人前12名,分别颁发奖杯证书,奖金如下:
团体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第四名1000元;第五名800元;第六名至第八名均为500元。
个人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名:1500元;第六名:1000元,第七名至十二名均为500元。
十三、经费:
1、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2、领队(教练)、运动员每人交伙食费(3天)360元(特邀嘉宾例外,免交)。
3、交通费自负,住宿及其它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十四、报到时间: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乐清市象棋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