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象棋總會主辦
2011年金地盃全澳象棋團體公開賽章程
金地發展有限公司贊助
一 宗 旨:推廣象棋活動,增進友誼,提高棋藝。
二 參賽資格:凡持有本澳有效居民身份證或在本澳合法工作、讀書之人士,願意遵守本章程,均可組隊參加。每隊可報2名非上述身份之人士(即外援),每場只限1名外援出賽。
三 人 數:每隊三至五人,包括領隊、教練及棋員(領隊及教練可兼任棋員,但報名表上必須註明,方可出賽),每會員團體限報兩隊。報名時每隊須交按金100元,如缺席不超過一次,按金於最後一輪發還。缺席兩次,按金不予發還,撥歸象棋總會.
四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五 報名地點:1. 象棋總會, 地址: 氹仔孫逸仙大馬路創福豪庭地下---體育運動訓練中心
電話: 66628098馬先生, 66640585 余先生.
2提柯坊會, 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地址:高士德馬路76號, 電話: 28215697;
六 報 名 費:本會會員每隊30元, 非本會會員每隊50元。
七 報名手續:填好報名表及貼照片,並附隊員之有效身份証明文件副本,連同報名費交到上述地點。
八
抽簽日期:
九 比賽日期:5月9至17日,每晚比賽一場(星期六、日休息)。
十 比賽時間:晚上8:15分開賽,遲到15分鐘作棄權;如果一隊只有一人出賽,視為該隊缺席,缺席兩次,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十一 比賽地點:氹仔孫逸仙大馬路創福豪庭地下---體育運動訓練中心(本會會址)
十一 比賽制度:積分循環制,比賽5至7輪。
十一 比賽方式:三人排陣一局制,每方45分鐘,每走一著加10秒。
十二 比賽規則:採用亞洲象棋比賽規則。
十三 獎 勵:前四名各頒獎盃一座,另發獎金如下:冠軍:3000元,亞軍: 2000元,季軍: 1200元,殿軍: 500元。
十四 本章程解釋權在澳門象棋總會,如有未盡善處,由本會理事會補充公佈執行。
2011年金地盃全澳象棋團體公開賽報名表
隊名 | 所屬何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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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電話 | ||||
| 姓名 | 性別 | 是否兼棋員 | 身分證號碼 | 備註 | |
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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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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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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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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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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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年
月
日 經手人簽名: 屬會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