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呼和浩特市“奈伦杯”象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内蒙古“奈伦集团”
二、承办单位:内蒙古棋院
三、竞赛项目:个人赛
四、竞赛时间与地点:
2011年7月15日至7月17日在呼和浩特市内蒙古棋院举办
五、竞赛办法:
1.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中国象棋竞赛规则》;
7月14日下午4时在内蒙古棋院举行抽签仪式,并由裁判长宣布比赛细则;
2.比赛分两组进行,甲组参赛选手必须在1951年7月15日前出生者(持身份证报名);乙组年龄不限,地区不限。
3.甲组比赛轮次和用时根据参赛选手人数决定。
4、乙组比赛采用9轮积分编排制;用时:使用棋钟,乙组每方用时70分钟包干,超时判负。
5、运动员比赛时做对局记录,。
六、报名方法:
1.甲组选手参赛缴纳报名费30元;乙组选手参赛缴纳报名费50元;
2.报名地点:内蒙古棋院
3.联系人: 郑玉瑛 0471--6912980
刘瑞斌 13474915988
贾智勇 13674882747
4.报名日期:7月1日至7月10日,过期不予编排。
七、奖励方法:
甲组 第一名 1000元;第二名 600元;第三名 500元;
第四名至第六名每人300元。
乙组 第一名 2000元;第二名 1200元;第三名 800元;
第四名 600元; 第五名 500元;第六名 400元;
第七、八名每人300元;第九名至第十二名每人200元;
获奖棋手同时颁发证书。比赛不设并列名次,出现同分,由裁判长决定名次。
八、决定名次与录取办法:
1、计分:胜方1分,负方0分,和局双方各得0.5分。
2、个人名次不并列,以个人积分排列个人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区分:(1)对手分; (2)胜局; (3)犯规次数。仍不能区分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九、 参赛棋手旅差,食宿自理。参赛棋手应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理(出现任何意外伤害,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同意本条款者,请勿参赛)。
十、比赛期间,不能请假。无故弃权者将取消今后参加“奈伦杯”比赛资格,报名后不能参赛者,不退报名费。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注意查询棋牌网站(nmgqipai.com)的相关信息。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内蒙古棋院
2011年6月23日
据透露,本届奈伦杯,已经有许多外地名手报名。他们是业余豪强姚宏新,全国石化冠军田长兴,北京五芳杯公开赛亚军王昊,北京市赛第三名刘龙,天津市赛第七名潘奕辰,西安市冠军李小龙,辽宁名手罗春阳,黑龙江名手孙思阳,河北名手孙勇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