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青少年棋类锦标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安徽省棋院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1年8月23~27日
地点:围棋、国际象棋在合肥市举行
象棋在巢湖市无为县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市体育局、省棋校少年队、合肥市四十五中学、合肥市五十中学及有关棋类传统学校。
五、竞赛项目
(一)围 棋:男子团体,甲、乙、丙、丁、八岁组个人
女子团体,甲、乙、丙、丁、八岁组个人
(二)象 棋:男子团体,甲、乙、丙、丁、八岁组个人
女子团体,甲、乙、丙、丁、八岁组个人
(三)国际象棋:男子团体,甲、乙、丙、丁、八岁组个人
女子团体,甲、乙、丙、丁、八岁组个人
(四)三项棋均设有高中组(个人赛,不计团体)。
六、运动员资格
(一)年龄要求:
高中组:在校高中生方可参加;
甲 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乙 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丙 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丁 组: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岁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所有参赛选手必须2011年在省棋院注册登记,持有安徽省体育局统一的《安徽省青少年儿童竞赛运动员注册证》,方能参赛。
(三)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是思想进步、学习努力、遵守纪律,并经县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七、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分配名额按实际参赛人数给予分配,分配比例为10%,参数人数不足10人不予奖励。
(二)各单位须在参赛运动员名单中注明参加团体赛成员,各项目甲、乙、丙、丁组各1人。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每项棋可各报教练员1名。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棋类竞赛规则。
(二)根据各项目、各组别实际参加人数确定比赛办法。
(三)国际象棋男女甲、乙、丙、丁组均采用十一轮制。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名次:男、女各项棋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八人,减一录取。
(二)团体名次:各项棋分别录取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前8名,不足八队,减一录取。录取办法按照各单位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甲、乙、丙、丁组各1人)在个人赛中的名次排序相加之和计算,少者列前;如总分相等,以获得第1名多者列前,第1名相同,获第2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不足四人者,不计算团体成绩。
(三)各项各组别不足三人,取消比赛。
(四)棋类传统学校名次单列。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书面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市体育局行政主管部门及传统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公章于8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围棋、国际象棋寄至安徽省棋院。地址:合肥市芜湖路97号,邮编:230001。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0551-2885054(传真)。象棋寄至巢湖市无为县体育局。地址:巢湖市无为县无城西大街体育场,邮编:238300,联系人:孙孝忠,联系电话:0565-6322666(传真)、0565-2515265。逾期按每人150元报名费受理。
2、书面报名表须电子打印,手写无效,报名表中须注明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名单。
3、在寄送书面报名表的同时,须传真至安徽省棋院,传真号码:0051-2885054。竞赛规程与报名表下载地址:安徽省棋院www.ahsqy.cn。如书面报名表与传真不一致时,以书面邮寄报名表为准。
4、报名后如有弃权、补报、换人者以书面形式申报并经大会批准,每变动一名需交纳100元手续费。报名后无故不参赛者,取消下届比赛资格。
(二)报到:
1、各代表队于
2、运动员报到时必须向大会交验注册证和户籍证明或户口复印件,否则不得参赛。
3、如虚报年龄,取消其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并对参赛队处以500元罚款。
十一、经费
(一)各队一切经费自理。
(二)各队在分配名额内人员,大会统一补助每人每天伙食费15元。
(三)分配名额外的参赛人员每人交纳竞赛管理费100元。
(四)各单位报到时须交纳500元赛风赛纪保证金。比赛结束后如无违纪行为一律退还。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裁判员由省棋院选派,不足部分由赛区补充。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三、其它
比赛结束后两周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工作总结两份及秩序册、成绩册各10份(A4规格)一并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安徽省棋院
十五、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另行补充通知。请查看安徽省棋院www.ahsqy.cn。
支持巢湖市无为县承办的安徽省青少年象棋赛!
无为象棋一直办的比较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