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安市雁塔区象棋协会“班迪杯”象棋季赛及年终总决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西安市雁塔区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204社区棋类活动中心
西安市智弈体育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三、赞助单位:陕西班迪实木门窗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陕西象棋群(17945082)
五、比赛时间:2013年季赛3月23、24日,6月22、23日,9月21、22日,年赛2014年元旦。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比赛地点:西安市雁塔区象棋协会(丈八东路-204文化宫右侧二楼)。
七、竞赛办法:
(1)执行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采用积分七轮编排制。年终总决赛采用9轮积分编排取前12名。
(2)季赛双方各40分钟基本用时,每步加10秒,总决赛双方各45分基本用时,每步加10秒 。
八、录取及奖励名次:
(1)季赛录取前8名,并给予如下奖励:
第1名:2000元 第2名:1000元
第3名:500元 第4名:400元
第5-6名:各300元 第7-8名:礼品各一副
(合计:4500元)
(2)年度总决赛录取前12名,并给予如下奖励:
第1名:3000元(班迪奖杯) 第2名:2000元
第3名:1000元 第4名:800元
第5-8名:各500元 第9-12名:各300元
(合计10000元)
(3)3个季赛奖金+年终总决赛的奖金合计23500元
九、参赛资格:
(1)所有的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2)凡取得季赛前8名者自动获得年度总决赛报名资格。如多次获得前8名者,只领取季赛奖金,总决赛资格顺延
(3)年度总决赛参赛人数为季赛前8名加组委会特邀陕西籍棋手总人数限定60人。
十、报名须知:
(1)季赛收取报名费50元/人(少儿20元),雁塔区象棋协会会员免收季赛报名费,每次限报50人;年度总决赛收取报名费50元(取得决赛资格者),每次限报50人。
(2)参赛选手的个人保险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赛会经费(奖金、裁判费、宣传费、赛期服务费等)由赞助单位支付。
(4)报名电话:029-88764524 13709114211(吕建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雁塔区象棋协会所有.
西安市雁塔区象棋协会
2013年2月28日
2013年西安市雁塔区象棋协会“班迪杯”象棋季赛及年终总决赛补充规定
一、 比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试行)》
2、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制赛出名次。
3、比赛轮次根据参赛人数决定(初定为七轮)。
二、 比赛时间及地点:
1、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日
2、地点:西安市丈八东路204所文化宫右侧二楼
三、 编排原则及方法:
1、采用电脑定位积分编排法,以电脑自动抽签确定序号。
2、首轮以临近配对的方法进行编对。
四、 比赛用时:
1、每方基本用时40分钟,每走一步棋加10秒。
2、开赛10分钟后棋手未到场就座者按弃权论处,连续弃权两轮者不再编排。
五、比赛规则;
1、违反行棋规定2次判负。
2、摸子走子,以手离开棋子为准,如系无意中失手将棋子脱落在棋盘上可不作落子处理。
3、出现待判局面:原则上由棋手提出,裁判员处理判定。
六、“自然限着”:
1、本次比赛采用50回合自然限着规定,提出方的将军着数最多只计8着。
2、一方提出“自然限着”和棋,经裁判员停钟核查如属实则判和;如不属实则判提出方犯规一次,并在其棋钟上扣除5分钟时间继续比赛,若因此超时则判负,提出方再次提出,仍不够50回合,即判负。
七、记录规定:
1、本次比赛棋手应完整记录,如时间少于1分钟,可打钩代替记录,一旦时间超过1分钟仍需完整记录。
2、记录不全者不予提“自然限着”“待判局面”等问题。
3、连续漏记四招为一次违例,三次违例判负。
4、连续漏记十二招判负
八、成绩计算:
每局棋结果,胜方2分,负方0分,和棋各记1分。
九、名次确定:
1、个人名次区分顺序依次为积分、对手分、胜局、犯规、后走局数;如仍不能区分,则以累近分的区分方法执行。
2、录取名次均不并列。
十、赛场纪律:
1、凡进入赛场者,必须佩带大会证件。
2、赛场内严禁吸烟。
3、进入赛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关闭手机和一切通讯工具。
4、对局中出现问题,应在自己走棋的时间内提出。发生争议时,应服从裁判。
5、棋手比赛结束后应及时退场,禁止在赛场内拆棋、围观、喧哗。
6、公平竞赛,遵守体育竞赛纪律,尊重对手、尊重裁判,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罢赛,无论任何理由均按弃权论。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西安市雁塔区象棋协会
2013年2月28日